安全责任风险奖励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公司各级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反三违”工作,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对象:
各部门长(包括生产部副经理)、单船总管以及各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
被考核者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违章和各种事故。 三、奖励基数:
公司各级安全责任人根据部门(施工队)的工作性质、风险系数、人员数量等确定风险奖励基数如下:
奖励基数 生产管理部经理 9万元/年 生产管理部副经理 7.2万元/年 总管 3万元/年 船体工区主任 7.2万元/年 涂装工区主任 5万元/年 机电工区主任 3万元/年 物流工区主任 3万元/年 外包管理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 1万元/年 基建工程部经理、制造部经理 0.7万元/年 技术质量管理部经理 0.5万元/年 物资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经营部经理、行政部经理 0.3万元/年 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企划部经理 0.2万元/年 在厂人数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 5万元/年 在厂人数超过100人(含100人)、低于200人的分承包方施工单位3万元/年 工地负责人 在厂人数低于100人的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 2万元/年 安全责任人 备注:1、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的安全风险奖励由船务公司和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各承担50%。
2、公司员工的安全奖励将根据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由安全部门提出申请后提交安委会讨论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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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船务舟山分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 安全责任风险奖励管理规定COSCO-SYGZ-C(08)-5
四、考核办法:
1、生产管理部经理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全年全公司生产性事故和违章罚款总额+2000×A)×60%。
2、生产管理部副经理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全年全公司生产性事故和违章罚款总额+2000×A)×责任系数(0.8)×60%。
3、各工区主任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全年车间事故和违章罚款总额+2000×A)。
4、外管部经理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全年全公司外包工无证、无资质上岗类违章(包括职业病防治、施工队资质认可)罚款总额+2000×A]。
5、资产管理部经理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全年全公司设备安全事故、违章(包括设备操作规程的完善、设备建造、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设备完好率要求达到100%)罚款总额+2000×A]。
6、其他部门长的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本部门人员和在厂从事与本部门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的事故和违章罚款总额+2000×A)。
7、各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的年安全奖励=奖励基数-(各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所属人员及使用设备的安全事故和违章罚款总额+2000×A)。
五、以上A表示与安全责任人有责任关系的违章或事故解除合同的人次。
六、关于公司员工的年终安全风险奖励金的发放,由安委会根据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状况讨论后决定。
七、安全管理部对每个部门、每条船、每个分承包方施工单位工地的每个月事故及违章查处情况进行统计,根据统计的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扣款,并予以公布。
八、对于全年安全事故和违章罚款总额高于奖励基数的安全责任人,扣除全部奖励基数,对累积高出的部分将由公司安委会讨论处理。
九、本规定自下发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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