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为做好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安全的就餐环境,特制定制度如下。
1.学校食堂门窗应按规定设置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 2.学校食堂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 2m 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3.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
4.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5.加工经营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6.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要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8.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
配制浓度等。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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