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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匹狼”男装杠上“红七匹狼”

2020-05-07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七匹狼”男装杠上“红七匹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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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七匹狼集团)创建于 1985年 2月。

1990年 2月,七匹狼集团的“七匹狼”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在第 25类服装商品上注册。

1997年 6月,七匹狼集团申请在第 35、 40类上注册“七匹狼+ SEPTW OLVES+奔狼”商标,并取得《商标注册证》,获得广告代理、商品展示、机器和设备出租和印刷业等服务项目的“七匹狼+SEPTW OLVES+奔狼”商标专用权。 2000年 9月,七匹狼集团申请在第 35类上注册“七匹狼”商标,于 2002年 3月 14日取得《商标注册证》,获得广告空间出租、推销(替他人)等服务项目的“七匹狼”商标专用权。

2002年 2月 8日,七匹狼集团注册并使用的第 25类“七匹狼+ SEPTW OLVES+奔狼”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2003年 1月 28日,七匹狼集团将第 25类“七匹狼+SEPT- W OLVES+奔狼”商标转让给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 1月 10日,七匹狼集团与案外人晋江市建利塑料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下称建利公司)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七匹狼集团将第 16类、第 40类“七匹狼 SEPTWOLVES奔狼”商标许可建利公司独占使用,期限为三年,使用费 900万元。

应该说,七匹狼集团从公司成立伊始就比较重视商标的内涵,重视商标的合理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使用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营利,也是企业合理利用商标价值的一种体现,是企业商标经营观念的一种升华。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然而,就在七匹狼集团与建利公司签订合同后不久,建利公司以“龙岩红七匹狼彩印有限公司的企业字号是‘红七匹狼’,与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中文名称近似,并已造成市场混淆”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这无疑给刚刚起动的商标许可使用蒙上了一层阴影。

龙岩红七匹狼彩印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包装装潢印刷卷烟商标和各类印刷品为主的企业。 2002年 9月 11日才将原企业名称龙岩富健彩印有限公司变更为龙岩红七匹狼彩印有限公司并使用至今。之后,该公司连续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湖南电视台、福建电视台、龙岩电视台等媒体上做“红七匹狼”形象广告,并在龙岩市中心做了路牌广告。

对此,七匹狼集团向法院提出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使用“红七匹狼”企业字号,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80万元。据悉,该案目前正处在答辩阶段,双方正在提供相关证据。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这又是一起典型的企业商标权与名称权冲突的纠纷案件。

日前,江苏南京市的消费者吴进文,因购买的日用化妆品上标注了“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荣誉出品”的字样,误认为该商品就是驰名商标产品。在证实并非如此后,吴进文将生产企业———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力奇集团)和销售商告上了法庭。有关人士称,这是我国消费者为了公益目的,状告企业对驰名商标使用不当的第一案。法庭上,被告只向法庭提供了隆力奇(蛇粉)获得驰名商标的证据。同时,被告认为,这种标注是企业的私权,表示的是“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意思,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在福州的调查却表明,“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荣誉出品”的标注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在福州西门永辉超市,记者发现隆力奇集团在市场销售的多类商品,如洗面奶、护肤用品等日化产品上,都标注了“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江苏隆力奇集团荣誉出品”的字样。记者随机向正在购物的消费者询问,他们对瓶身上标注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江苏隆力奇集团荣誉出品”的字样感到很迷惑,不知这种标注是否表明该洗面奶是获得驰名商标产品。

从工商局有关部门了解到,隆力奇集团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是只有隆力奇

(蛇粉)。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隆力奇集团只能在蛇粉上标注驰名商标。省工商局商广处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工商总局从没有“中国驰名商标企业”这一认定,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对某一商品“实施个案认定、一案一认,进行特殊保护”的方法,不得跨类使用。 既然如此,企业为何标注“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字样呢?对此,有关人员认为这是企业自己傍自己的名牌,借驰名商标来提升产品的价值,事实上则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不应该利用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信赖,利用“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本报记者朱美芳)

自封“中国驰名商标企业”隆力奇玩“文字游戏”误导消费者

消费报讯“零度不结冰,长久保持第一天的新鲜”,西门子公司这句生动的广告语惹来了麻烦。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近日表示,因广告语夸大宣传,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部门已对西门子公司立案查处,并要求其到分局接受调查。 6月 4日上午,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执法人员来到翠微商城。在通往经营家电的翠微商城 5层的滚梯处,执法人员看见一个醒目的广告牌立在商城门前,上面有西门子新款冰箱的广告语“零度不结冰,长久保持第一天的新鲜”。在西门子专区的柱子上和墙上,执法人员也发现了大幅的上述广告。

执法人员问销售人员:“你觉得能达到广告说的效果吗?”销售人员表示,肉菜存放几天后当然不可能像第一天那样水灵,但新款冰箱零度不结冰,效果应该会比一般冰箱好些。翠微商城家电部管理人员在接受执法人员询问时表示,平时没太注意广告语的内容,感觉这条广告语确实有点过。

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将责令西门子公司对广告语进行修改,并处以罚款。据了解,西门子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 4日已去经检科接受询问,并表示公司领导会尽快到海淀工商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零度不结冰?西门子冰箱夸大宣传被调查

省海峡商标事务所的刘鹏飞所长指出,商标与商号(或称企业名称)同属工

业产权的范畴,都是用以区别产品和产品生产厂家的特定标记,都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在识别主体方面,两者同为商业识别标记,依据商标可以将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区别开来,依据商号则可以对商事主体直接进行识别。在质量保障方面,商标与商号均有承载商事主体所享有的商业信誉的功能,公众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选择通常与商标或者商号相联系。

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无论是平面媒体还是立体媒体,广告中商标和商号一般都是同时出现的。因此公众对该同一种类商品的熟知程度很可能是仅仅停留在一般的层面上,很少会去注意一件商品上究竟哪一个是商标或是商号。而在那些相同、类似或近似的商品上,消费者对于商标的认知度就更低了。尤其是 20世纪 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的“同一视觉识别”理论使二者的关系更为密切。因此正是由于商号与商标在消费市场上的极端相似性,就使得有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不断发生。我国近几年经常出现一些不知名的小企业,为了某种目的,把自身企业名称有意地与知名品牌的商标混肴起来,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傍名牌”,而这类报道也屡见不鲜。

然而,像“七匹狼”这样一个驰名商标,可以在省内出现与之相类似的企业名称,并引发企业商标权与名称权冲突的纠纷,不能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在大家呼吁建立“商标查询系统”及“全国商号登记初审公告制度”以避免企来商标权与名称权冲突的同时,相关部门是否能考虑在本省范围内先完善起来。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这类纠纷的发生,也有利于将来全国联网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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