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教师评职、晋升、奖惩、聘任、调资、辞退等的主要依据。为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客观、公正,真正起到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原则
1、师德为先,注重实绩。
2、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4、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5、公开性与保密性相结合。 三、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玉堂(校长) 副组长:王阳春 叶 兵 孙火庭
成 员:夏基陆 凌 凯 吴宇峰 杨先华 王玉祥 徐春红 李幼清 张 勇 张国庭 杜宏奎 秦朝晖 王江平 王同喜
四、考核小组职责
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组织、动员、实施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初定的等次意见,撰写并提出最终考核等次意见。 4、受理教师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五、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效。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等;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遵守纪律和学习贯彻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取得的成绩,同时要结合考核教师年度德育工作开展情况。
六、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以自评、民主评议与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最后根据总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考核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七、考核方法及程序:
1、组织动员。公布考核范围、内容、程序及考核有关事项,发下《年度考核表》,学习“考核细则”。
2、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表中相应的地方自我考核意见。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所有被评人员进行评议打分,讨论确定考核等次。 4、公示考核结果。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将全体参加考核教职工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从公示起七天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也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应认真调查研究,并在三天内提出复核意见。
5、由考核组先签署考核意见后,个人再签署考核意见,最后盖上公章送教育局审核。 团风县李四光中学
2010-12-28篇二:2013年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甘沟中学2013年教师年度考核 实 施 方 案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彦瑚
成 员:孙 琳 南永峰 刘星洋 刘 进 王 洋 二、考核对象
全体公派教师,考核对象有如下情况应区别对待。 1、新分配工作使用期不满一年的,进行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一年以上的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2、对当年借调入人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借调出人员,仍由本校考核,但考核等次为合格。
3.调入本单位但不满一年,由本单位单位考核。 三、考核依据 1、根据各考核组的考核细则。
2、各组在考核前,根据学校制度,首先制定考核的具体细则;其次按考查内容,有检查,有记载,量化打分或评定等次,实事求是。
四、考核内容
思想测评、民主测评、出勤、工作量、工作业绩 、加分项等方面。 五、考核等次、比例及指标分配
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每类职务的优秀率占同类人员总数的15%,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考核对象(以荣誉证原件
为准),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同职务所分指标。 六、考核过程
先填个人考核登记表,交个人工作总结1份学校存档。其余内容由考核小组汇总完成,确定结果,并进行公示反馈给大家。
七、考核分组:
按照个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量分为四个组,每组由组长制定考核细则,细则必须符合多数教师的意志,由校委会通过后根据细则考核。各组考核优秀率必须符合教育局下达的,也包含初级,中级,高级的比率。校委会确定各组优秀率的比例。
第一组:(6人) 组长 :王彦瑚
组员: 孙 琳 刘星洋 南永峰 刘 进 王 洋 第二组:(11人) 组长:孙 琳 组员:柳 鼐 王 健 王 鑫 刘 栋 岳 刚 张 乾 赵维东 马 瑞 张立雄 吕晓春 第三组(23人): 组长:刘星洋 刘 进
组员:李晋芳 白郁婷 张晓英 杨雄吉 赵树雄 田丽宏 王 谦 茆向阳 段晓丽 苟丽萍 张映强 李鹏 丁宝刚 路春芳 姚辉 王晓燕 张进宇 程晓东 陈雨春 李艳萍 柴芳明 王宝合 第四组:(13人) 组长:南永峰 王 洋
组员:宋建强 王映甲 王耀信 苟志谦 焦少贤 裴慧文 倪永娥 张志宏 刘彩萍 邵国栋 姚胜军李文军 和景新 姬孝功
八、考核汇总 负责:刘星洋 人员:刘进 苟丽萍 九、考核纪律
1、考核具体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认真完成,做到公平、公正考核,得分有理、扣分有据,全面细致,不走过场。切忌违背原则,推卸责任,。
2、考核全过程由各组组长负责,各组成员监督出现问题组内解释。汇总结束后,先由校委会审核,然后公示。
3、由于本人工作疏漏或工作不扎实而造成一些工作失
误或带来负面影响者,必须由本人向当事人负责做出解释。 十、考核时间
本年度考核从2013年月开始到2013年月日结束。
会宁县甘沟中学 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0日篇三:2012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职业技术教育学校2014年度教师考核 工 作 方 案
为做好2012年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县教育局【2014】19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在总结往年考核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注重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对教职工年度工作实绩进行科学、公正、准确的评价。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的75名(含借调人员)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根据职位(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年初制定的任务目标,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情况。勤,是指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
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等次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按“德”25分、“能”20分、“勤”20分、“绩”35分记分。综合成绩达85分及以上者方可定为优秀,70分及以上者方可定为称职(合格),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201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占总人数的13%,按教育局下达的指标为8人次。学校研究决定,2012年度年度考核中,要确保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占优秀等次人员的80%以上。
(三)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核等次的确定以量化总成绩为依据,同时要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1. 确定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6)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
2. 确定称职(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6)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或发生不良行为被投诉查实一次;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或发生不良行为被投诉查实两次或两次以上;
(4)不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由校长吴平文,书记雷石才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教育局考核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考核方案。 (三)按程序进行考核
1. 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2. 有意年度考核评优的教职工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书;
3.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细则对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张榜公
示;
4. 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年度考核情况,并上报教育局。
(四)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委员会依据考核成绩、考核标准和优秀等次比例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考核结果。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时间为3天)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考核委员会反映,考核委员会要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意见。对事实不具体的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学校派出支教、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由学校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支教、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
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挂职借调、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二)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 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
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六)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当年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进行年度考核,由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不计算优秀比例)。
(九)在任职资格考试、职称评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受到通报批评的人员,其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是教师岗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主要依据,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因此, 学篇四: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
榆中县路口小学
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附细则)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职工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科学管理、程序规范,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榆中县路口小学全体教师。 四、绩效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 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兰州市教师“五要”“十不准”》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 对教师“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
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能
力;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设计和组织课堂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能等方面的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撰写科研论文、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3. 对教师“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和学校兼职以及教师个
人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任课情况;教学常规主要考核教师“教学六认真”情况(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作业,认真辅导,认真测试,认真反馈)和执行《巢湖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情况;出勤主要考核教师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的情况;学校兼职主要考核教师承担学校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
作及履行职责的情况;教师个人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参加教研活动和备课活动的表现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4. 对教师“绩”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的内容。教育效果
主要考核教师所教班级的班风学风,学生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所教学生的学科成绩、学科素质发展、综合素质发展、创新能力发展、班级进步以及帮助学困生等方面的情况;教研业绩主要考核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课题研究成果、教学竞赛、论文撰写等方面的情况。 5.班主任的工作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考核班风建设情况,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
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安全教育、家校联系等方面的情况。
五、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奖励做出显著业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决杜绝“大锅饭”和平均主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停发考核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的;(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3)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的;(4)不服从学校分工,造成恶劣影响的;(5)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或其它财物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6)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7)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三)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好用吗品牌面部按摩霜口碑什么淡斑祛斑好推荐面膜哪个好用 1.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绩效考核各项工作。
组 长:曹林忠 成 员:贺国新
2.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组 长:曹林忠 副组长:贺国新
成 员:徐汉林、侯权孝、王丽娟、袁潇、陈红刚
七、附:榆中县路口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篇五:教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册山中心小学
教师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罗庄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干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内容
(一)专任教师的绩效考评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国家课程教学工作的人员,其绩效考评参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09〕4号)执行,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和教育效果四个方面:
1. 职业道德(15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四个
方面的内容。考评时,采取教师评、教干评、学生评、家长评几
种评价形式再加定量加减方式计算师德分。具体赋分参看《册山中心小学 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师德评价标准。
2. 专业能力(20分):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专业技能,包括教师引领学生发展
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开发课程的能力、教学实践研究和反思评价的能力、拓展学科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的能力等内容。考评时,分解成三个方面赋分(教学效果15分,课堂教学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学效果成绩由工作表现中教育效果成绩进行折算;课堂教学由课堂教学达标、每人一节优质课等成绩折算;附加分由教师个人获奖情况和辅导学生成绩等组成,按照《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教学评估相应内容进行赋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3. 工作表现(30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施三个方面的内容。
考评时,可采取以定量评价为主,适当结合定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病假、事假、旷工等,由学校根据《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积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学校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承担的工作来核算其个人工作量。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每周18节,且带训练队为满工作量1,全校总课时数(扣除艺体等专任教师任课时数)除以语数英等专任教师总数得到的平均课时数为标准工作量1(小数四舍五入,教师总数中要扣减教干的管理权重系数),多代或少代均计入个人工作量;如其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还有承担的其他工作则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额外赋分,但额外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额外赋分)。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如其承担了其他工作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但其个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如其未承担其他工作,则由学校酌情扣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学校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设跟班教师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教育教学实施(15分):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
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关注学生差异发展的情况以及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撰写计划、备课、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学实施情况如:上课情况、上课效果、上课规范等)、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进行赋分。
4. 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本项考评依据我校《册
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工作业绩考评项进行赋分。
学校专任教师的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和不称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五是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教辅、后勤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辅、后勤人员主要从职业道德(15分)、专业能力(20分)、工作表现(30分)、教学服务(35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时,可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勤教辅人员和后勤教辅人员各自单独考评,教辅人员在定性评价时以教干评议和教师评议为主,后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中层以上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后勤人员+前勤全体班主任),前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前勤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前勤教师)。
教辅、后勤人员的考评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学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干由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参照专任教师考评办法进行考评,但其称职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教干总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办法 (一)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09〕104号文件核定,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09〕104号文件核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体局按照现有教职工人数核算到各学校,然后再由学校按校长,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教辅、后勤人员三类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1.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划归区财政管理。由区教体局根据校长绩效考评
成绩进行分配。
2. 学校教辅、后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由学校根据考评成绩进行分配。
学校公布的中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90%,学校公布的基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
3. 核定完校长以及教辅、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后,剩余部分为学校专任教师
(含学校其他教干)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工资分配
1.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和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2.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专任教师(含学校教干)称职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划分为五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进行分配;教辅、后勤人员称职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划分为三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10%、100%、90%的比例进行分配。考核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核算发放一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绩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教体局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我校具体的绩效考评实施方
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并依据考评成绩,分类分等核算、公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情况。
(三)注重引导,严格问责。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评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本意见考评范围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工(区教体局公布的视导员和年满53周岁的女教师、58周岁的男教师以及由区教体局批准的借调人员不再纳入绩效考评范围)。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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