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各工种及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普通工(杂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m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 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 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m。
(6) 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7) 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8) 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9) 砌挡墙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10) 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
(11) 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12) 工作完毕,应将工作面、脚手板等处清扫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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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岩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护,严防冒顶、塌方。
(2) 在巷道峒室中施工,要班班“敲帮问顶”,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巷道峒室若发现透水预兆,应停止作业,立即处理。
(3) 在巷道峒室内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和个人防护。缺乏水源或不适于湿式作业的,要有防尘措施。
(4) 用手风钻打眼时,手不得离钻机风门,严禁采取骑马式作业。
(5) 使用凿岩机,胶皮风管不准缠绕和打结,不得用折弯气管的方法制止通气。凿岩时钎杆与孔必须保持在一直线上,更换钻头应先关风门。
(6) 爆破联结导火索和火雷管,必须在专用加工房内。房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7) 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必须用锋利小刀,禁止用剪刀剪断或用石器、铁器敲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m,导爆索禁止撞击、抛掷、践踏。切割导火索或导爆索的台桌上,不得放置雷管。
(8) 加工起爆药包,只许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并按所需数量一次制作,不得留成品备用,制作好的起爆药包应专人妥善保管。
(9) 装药要用木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半溶化的硝化甘油炸药。
(10) 峒室法爆破药室内的照明未安起爆棒前,其电压应用低压电。安起爆体时,必须用手电筒或在峒外用透光灯照明。
(11) 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事先设立警戒范围,规定警戒时间、信号标志,并派出警戒人员;起爆前要进行检查,必须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船只、车辆全部避入安全地点后方准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掩蔽所必须坚固,道路必须畅通。
(12) 电力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源应有专人严格控制,放炮器要有专人保管,闸刀箱要上锁。不到放炮时间,不准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接线盒内。
b.同一路电炮应使用同厂、同批、同牌号的雷管,各雷管的电阻误差,应控制在±0.2Ω以内。
c.先将电雷管的脚线联成短路,待接母线时解开,连接母线应从药包开始向电源方向敷设,主线末端未接电源前应先用胶布包好,防止误触电源。
d.装药前,严禁将电爆机地线接在金属管道和铁轨上。雷雨天气不准露天电力爆破,如中途遇雷电时,应迅速将雷管的脚线、电线主线两端联成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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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挖掘深坑、深槽、巷道等,应根据地质情况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
e.联线时,必须将手提灯撤出工作面3m以外。用手电照明时,应离联线地点1.5m以外。
f.在电爆网路敷设后,待人员撤至安全地区,然后用欧姆表或电桥检查网路导电是否良好,测量出来的电阻与计算电阻相差不得超过10%。
(13) 使用火雷管时,导火线点火只准用专用香棒。不准使用香烟、火柴或其他明火。 (14) 火炮群和电炮群在同一施工地段,先点火炮,后合电闸;点火炮不得两人在同一方向先后点炮,每人点炮数目不得超过15个点。起爆后,均不得在最后一炮的20min前进入工作面。
(15) 露天爆破安全警戒距离半径:裸露药包、深眼法、峒室法不得小于400m;炮眼法(浅眼法)、药壶法不得小于200m。
(16) 放炮后最少要两人巡视放炮地点,检查处理危岩、支架、瞎炮、残炮。 (17) 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电力爆破通电后没有起爆,应将主线从电源上解开,接成短路。此时,若要进入现场,如系用即发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5min;如系用延期雷管,不得早于短路后15min。
b.由于接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接线起爆。
c.严禁用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新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60cm外的地方,另打眼放炮。
d.在瞎炮未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作业。
(18) 爆破材料库应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和防鼠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温度应保持在10~30℃之间。库房距村庄或其他建筑物应在800m以上;不足800m的,仓库四周应修筑高出屋檐不得小于1.5m的土堤,或用半地下库、山洞库,但其距离不得小于400m。
(19) 炸药拆箱应在库外安全距离内进行,严禁用力敲打。
(20) 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并由炮工负责,分别装入非金属容器内,严禁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送现场,不得转手。
(21) 每天剩余的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入临时储药小仓库,严禁私自收藏。
(22) 运输爆破材料,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不准使用自行车或两轮摩托车;运输应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由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准随身携带易引起爆炸的危险物。装运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在明显的地方插上“危险”的醒目标志,途中临时遇到火源应在上风200m以外绕过,下风则应在300m以外绕过;中途停歇或遇雷雨,应离房屋、输电线、森林、桥梁、隧道等200m以外停放;大雾、风、雪天,应减速行驶。
(23) 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同车、同船装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放稳绑牢。雷管箱内应用柔性材料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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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和剪刀撑拉牢。
(2) 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
(4) 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可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 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6) 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 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
(8) 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9) 进料时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10) 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材料,禁止上锯。
(11) 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板、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12)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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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m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
3.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上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
7.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8.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架降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11.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12.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千斤顶、销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13.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14.张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15.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16.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17.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件。 18.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规程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9.切断机旁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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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放范围,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20.钢筋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1.钢筋调直,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 22.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开伤人。 23.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24.钢筋调直,钢筋要紧内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5.弯曲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6.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芯轴、加油和清理,须停机后进行。
27.钢筋焊接,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衡牢固,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良好,并在开关箱内装有防漏电保护的空气开关。
28.焊接操作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棚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备有灭火器材。
29.对焊机接触器的接触点、电机,要定期检查修理,冷却水管保持畅通,不得漏水和超过规定温度。
30.钢筋严禁碰、触、钩、压电源电线、电缆。
31.钢筋机械作业后必须拉闸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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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1.混凝土运输车向料斗倒料,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撒把。 2.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3.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在溜槽帮上操作。
4.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
5.浇灌框架、梁、栏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 6.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蓬、阳台,应设防护措施。 7.不得在混凝土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各处的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8.使用震动棒、平板震动器应穿绝缘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漏电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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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拌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必须安置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人滚筒时,外面应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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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不得有跷头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3.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防止灰浆溅落眼内,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4.输送砂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
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石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衡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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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否符合安全要求。
1.瓦工在进入操作岗位时,要正确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并注意操作环境是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胸部(1.2m)以上时,不得继续砌筑,应及时搭设脚手架。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和同时设一道随层高度提升的安全网,其离作业层高度不超过4m;采用外脚手架时,还应设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超过270kg,集中荷载不超过150kg),堆砖高度不得超过单行侧摆三层。
4.使用外脚手架操作时,外脚架应不低于操作面,并内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无绑扎的探头板上操作。
5.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筑、划线(勒缝)、清扫墙面、抹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不准在砖墙上行走。
6.在同一竖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7.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碎砖、杂物、工具应集中下运,不得随意乱丢乱掷,防止掉落伤人。
8.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采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于跳板上。吊砖、浆和料不能装得过满。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9.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吊运时不得超载,并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0.从砖垛上取砖时,应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垛倒砸人。砖石运输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少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
11.在地坑、地沟作业时,要严防塌方和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在屋面坡度大于250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要防止碰触裸露电线,对高压电线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13.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14.在石棉瓦等不能承重的轻型屋面上工作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架设和移动走道板时必须特别注意安全,并应在屋架下弦搭设安全网,不得直接站在石棉瓦上操作和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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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1.架子工属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应每年进行一次体验。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架子作业。
2.架工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分工。悬挂挑式脚手架、门式、碗口式和工具式插口脚手架或其它新型脚手架,以及高度在30m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其他非标准的架子,必须具有上级技术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安全技术交底书后才可搭设。同时,搭设前架工班组长要组织全体人员熟悉施工技术和作业要求,确定搭设方法。搭脚手架前,班组长应带领架工对施工环境及所需的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作业。
3.架工作业要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带,衣着要灵便,穿软底防滑鞋,不得穿塑料底鞋、皮鞋、拖鞋和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作业时要思想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准用抛扔方法上下传递工具、零件等。禁止打闹和开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在地面休息。严禁酒后上班。
4.架子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不宜一次搭得过高。未完成的脚手架,架工离开作业岗位时(如工间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和确保架子稳定。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施工员会同安全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对长期停用的脚手架恢复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落地式多立杆外脚手架上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堆放标准砖只允许侧摆3层;集中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50kg。用于装修的脚手架不得超过200kg/m2。承受手推运输车及负载过重的脚手架及其他类型脚手架,荷载按设计规定。
6.高层建筑施工工地井字架、脚手架等高出周围建筑,须防雷击。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应安装防雷装置,可将井字架及钢管脚手架一侧高杆接长,使之高出顶端2m作为接闪器,并在该高杆下端设置接地线。防雷装置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姆。
7.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cm;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cm。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8.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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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cm高的挡脚板。 10.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m,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cm。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m,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11.砌墙高度超过4m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kg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12.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3.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14.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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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5.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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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六、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七、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八、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九、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一、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二、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三、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四、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五、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六、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七、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八、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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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十九、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一、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二、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三、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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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备有消防器材。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和设备应切断电源。
5.焊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应清除干净,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子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应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用手持焊线爬梯登高。 10.消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零接地,并有隔光板。
12.钍钨机要放置在密闭铅合内,磨削钍钨机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查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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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1.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乙炔发生器,只能使用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 4.氧气瓶、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压力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乙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气瓶存放和使用间距必须大于5m,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防护帽,并旋紧防护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如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0.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1.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2.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3.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防护罩。 14.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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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内燃机摇车启动时,应五指并拢握紧摇柄,从下向上提动,禁止从上向下硬压,或连续摇转。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准将绳绕在手上。
2.内燃机温度过高而需要打开水箱盖时,防止蒸汽或水喷出烫伤。 3.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4.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5.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6.空气压缩机的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7.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8.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9.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10.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11.蛙式打夯机手把上应装按钮开关,并包绝缘材料。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12.砂轮机不准装倒顺开关,旋转方向禁止对着主要通道。 13.砂轮机工件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平面要平整。 14.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 15.砂轮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不准使用。
16.手提电动砂轮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要戴绝缘手套,先启动,后接触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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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手电钻的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使用时应戴绝缘手套。
18.手电钻操作时,应先启动后接触工件。钻薄工件要垫平垫实,钻斜孔要防止滑钻。 19.手电钻操作时不准用身体直接压在上面。
20.倒链的链轮盘、倒卡、链条,如有变形和扭曲,严禁使用。
21.操作时,不准站在倒链正下方。重物需要在空间停留时间较长时,要将小链栓在大链上
22.千斤顶操作时,应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实。 23.千斤顶的丝杆、螺母如有裂纹,禁止使用。
24.使用油压千斤顶,禁止站在保险塞对面,并不准超载。 2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应超过丝杆或齿条全长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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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及废油、绵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出钳口最大行程三分之二。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须用直立垫稳。 7.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8.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9.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10.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零接地前,禁止送电试机。 11.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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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扬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卷扬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熟悉和卷扬机技术性能、安全知识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卷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应不小于15m。
4.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开关箱(台)、卷扬机和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5.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等,制动器灵敏,松紧适度,联轴节螺栓紧固,弹性皮圈完好无磨损、缺少,接零接地保护装置是否良好;卷筒上绳筒保险完好不得缺档松动;皮带、开式齿轮传动部位防护罩齐全有效。确认全部合格后,方准操作。
6.以动力作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同操纵开关上指示方向一致。
7.作业中,卷筒上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并至少保留三圈以上。如发现钢丝绳重叠斜绕,应停机重新排列;但应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的情况有无移位、走动,找出原因后再重新调整。严禁在转动中用手脚去推、踩钢丝绳,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8.卷扬机的手、脚制动操纵杆动作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任何障碍以防急刹车时碰伤手脚或影响操作造成大事故。
9.卷扬机不得起吊或拖拉超过额定重量的物体。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应用棘轮保险卡牢。休息时将吊物放至地面。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按动刹车慢慢地点动放松,将吊物匀速缓缓地放至地面。
10.制动衬垫,应防止受潮和沾染油污。如遇打滑失灵应立即停车,进行修理调整。 11.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中的卷扬机钢丝绳。物件提升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12.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3.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并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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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提升机(井字架)工安全操作规程
理制度,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将机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1.卷扬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熟悉井字架和卷扬机技术性能、机械性能、安全知识和管2.卷扬机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防火和抗冲击的要求,控制台、井架、卷扬机和开关箱及接电源线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方可作用。
3.操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卷扬制动、升高限位、停层、防断绳、联络信号等十二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钢丝绳是否完好,井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传动位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缆风绳或架体与结构拉结是否牢固,并空载试运行,确认正常,才可操作。
4.井架各层联络要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使用对讲机时,防止多层信号干扰,信号不清不得开机,防止误操作。但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机信号,应立即执行。
5.吊笼堆料应均匀,零星物料应用载器放载,严禁超载、超高、超长,严禁载人上落。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架底。
6.操作时精神集中,不得离开岗位。在开机中,要密切注意平台口、通道口等处是否有装运工人员将头手伸入井架架体内或爬架或穿过吊笼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笼内未离开前,不准开机。
7.遇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作业。
8.发生故障或停电,必须采用按动卷扬机刹车吸铁慢速地将吊笼放因地面。
9.卷扬机放尽钢丝绳时必须保持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笼收卷钢丝绳应保持排列整齐。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去调整排列或检修、保养。
10.井架上的平撑拉结、斜撑、缆风绳、各种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和标志等严禁随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内侧斜撑,应经工长批准,也不准连续拆除三个标准节内侧的斜撑。
11.井架三向外侧的安全网防护,必须随井架升高及时满挂。井架必须高于顶层作业层平台口6m—8m,确保吊笼升高的余位。
12.高速组合井架必须层层与建筑结构边梁附着,在无附着装置情况下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
13.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当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先停机待信号明确后方可继续作业。
14.井架在运转中,不得进行任何维修保养、调整工作。
15.作业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操纵箱,关闭总电源,盖好防护罩。 16.夜间工作时,工作场地应有足够照明装置。 17.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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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升降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能胜任高空作业;
2.司机要受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操作升降机; 3.接班第一次开车,应满载将吊笼开至离地面一米处,停车检查吊笼是否自动下滑现象,如发生下滑现象,必须调整电磁制动器的间隙;
4.司机开车时要集中思想,严禁与他人闲谈; 5.严禁超载运行,载重或载人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6.随时注意信号,观察运转状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待故障排除后方能开车; 7.严禁装载超过吊笼宽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8.视野很差、大雾、雷雨天气和危险条件时,严禁开车;
9.合闸总启动后司机不准离开吊笼,只有在取走电锁钥匙后,方能离开吊笼; 10.制动、限速部件发现异常或失灵时严禁开车;
11.大风条件下应注意安全,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不准开车,并将吊笼降到最低层; 12.卸料平台安全门未关好,不得开动吊笼;
13.下班后必须打扫吊笼,作好当班记录,拉开开关,锁好控制箱和低笼门,填写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
14.严禁非司机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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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严禁非驾驶人员进入驾驶室内。
二、开机前应认真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有无磨损裂纹和损坏现象,传动联接部位螺丝是否松动,各部电器元件是否良好,线路连接是否安全可靠,传动部分润滑部位是否正常,并进行空运转,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业前,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
三、工作时应服从指挥,坚持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严禁吊钩有重物时离开驾驶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间快。
四、下降吊钩或起吊物件时,如遇信号不明,发现下面有人或吊钩前面有障碍物时应立即发出信号,服从指挥人员信号指挥。
五、吊运重物应高于前进方向所有障碍物2m。 六、塔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2.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坚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3.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七、操作时发现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装置失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汇报主管部门组织检修,待正常后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须戴好安全带。
八、下班前将吊勾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m~3m处,松开回旋机构制动装置,使其顺风源自由摆动。
九、下班前各操作处于断开位置,切断电源,离开驾驶室必须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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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无证开机。
一、各种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二、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钳。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三、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1.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10.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七、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m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八、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十、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十一、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档,并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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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1
移动式起重机含: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
一、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移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三、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四、移动式起重机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五、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六、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七、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八、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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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2
一、起重工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二、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三、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四、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五、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六、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下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见下表2)。
钢 丝 绳 的 安 全 系 数 表1
钢 丝 绳 的 用 途 缆风绳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手动起重设备 机动起重设备 作吊索无弯曲 作捆绑吊索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 表2
钢 丝 绳 种 类(交互捻制) 6×19+1 0~5 6~10 11~16 16以上 6×24+1 0~7 8~14 15~20 20以上 6×37+1 0~10 11~20 21~30 30以上 6×61+1 0~15 16~25 26~40 40以上 安 全 系 数 3.5 3.75 4.5 5~6 6~7 8~10 14 折减或报废 1.00 0.90 0.80 报 废 七、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八、地锚(桩)应接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九、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表3)
绳卡型号 卡杆直径(mm) 绳 卡 应 用 范 围 表3
允许承载力适用于钢丝绳直径绳卡使用数量绳卡间距(mm) (t) (mm) (个) 28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Y13-50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M30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18.00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52~56 60以上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00 35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6 7 十、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十一、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十二、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十三、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
十四、组装起重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
十五、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
十六、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十七、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十八、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十九、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
二十、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二十一、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二十二、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二十三、使用抽销卡环吊构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二十四、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二只,松钩前应敲紧。 二十五、无缆风校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二十六、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二十七、设备吊装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
29
倾倒。
二十八、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二十九、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三十、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大于20°,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三十一、使用管子(滚杠)拖运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亠致,其长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人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三十二、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三十三、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闹的夹角应不大于45°,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三十四、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或后仰应一致,并选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子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斜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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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3
1.各种桩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桩架应垂直,桩架前倾不得超过5°,后仰不得超过18°。
3.吊桩钢丝绳与导杆的夹角不得大于30°。吊桩应按起重工操作规程操作。吊预制桩时,严禁斜位、斜吊。
4.插桩后应将吊锤的钢丝绳稍许放松,以防锤头打下时,猛拉钢丝绳,吊锤钩头应锁住。 5.柴油锤桩机,吊锤、吊桩必须使用卷扬机的棘轮保险。桩锤起动打桩前应拉开机械锁,使吊锤齿爪缩回,起动钩伸出后方可起动,防止将锤体吊离桩顶发生倒桩事故。
6.柴油锤桩机,用调整供油量控制落锤高度,见到上活塞第二道活塞环时,必须停止锤击。
7.柴油锤桩机,打桩作业结束时,汽缸应放在活塞座上。桩锤应用方木垫实或用销子锁住。
8.震动沉桩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下部。震动拔校时,应垂直向上,边震边拔。 9.静力压桩机的施工场地应平整夯实,坡度不大于3%,无积水,确认无地下埋藏物。 10.静力压桩机的电源电缆必须架空,电箱和电动机接地接零保护线牢固可靠,触电保护器动作灵敏有效,不得在高低压电线下压桩,移动桩机时必须保持与高压线安全距离不小于6m。
11.作业前,应检查液压系统连接部位是否牢靠,进行空载运转,检查有无漏油、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正常,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作业。
12.打桩作业中,应设置警戒区域,禁止行人通过或站立停留。
13.桩机发生故障时,应断电、停机,报告机修组检修,不得擅自检修,禁止未停机时检修或接桩。
14.遇大雨、大雾或六级及其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打桩作业,并加固桩机。
31
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4
1.用扒杆安装塔式桩架时,升降扒杆动作要协调,到位后拉紧缆风,绑牢底脚。组装时应用工具找正螺孔,严禁把手指伸人孔内。
2.安装履带式及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连接各杆件应放在支架上进行。竖立导杆时,必须锁住履带或用轨钳夹紧,并设置溜绳。
3.导杆升到75°时,必须拉紧溜绳。待导杆竖直装好撑杆后,溜绳方可拆除。 4.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
5.横移直式桩架时,左右缆风要有专人松紧,两个甏头要同时绕,底盘距扎沟滑轮不得小于1米。
6.纵向移动直式桩架时,应将走管上扎沟滑轮及木棒取下,牵引钢丝绳及其滑车组应与桩架底盘平行。
7.绕甏头应戴帆布手套,手距甏头不得小于60cm。
8.一根钢丝绳头不准同时绕在两个甏头上,若发生克索应立即停车反转解除。 9.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10.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11.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 12.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13.插桩时,手脚严禁伸入桩与龙门之间。
14.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5.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6.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17.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
18.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9.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20.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
21.钻孔灌注桩浇注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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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辆,严禁酒后开车。
2.机动车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气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披挂前越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人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9.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2.5公斤/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公斤/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10.货车截人,应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严禁人货混装。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11.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箱20cm,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12.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13.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4.自卸车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15.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16.自卸车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17.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18.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19.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20.机动翻斗车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21.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员外,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行驶中应注意来往行人及周围物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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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机械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6
1.土方机械均属场内机动车辆,司机按有关规定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机械启动前应将离合器分离或将变速杆放在空档位置。确认机械周围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作业。
3.行驶中人员不得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转弯、倒车和停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4.停车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时,必须将车刹住,刀片、铲斗落地。 5.钢丝绳禁止打结使用,如有扭曲、变形、断丝、锈蚀等应及时更换。
6.挖掘机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米。 7.挖掘机向汽车上卸土应待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8.挖掘机铲斗回转半径内遇有推土机工作时,应停止作业。
9.挖掘机行驶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要制动往回转机构,铲斗离地1m左右。上下坡时,坡度不应超过20°。
10.装运挖掘机时,严禁在跳板上转向和无故停车。上车后应刹住各制动器,放好臂杆和铲斗。
11.装载机操纵手柄应平顺。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
12.行驶时,须将铲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完全伸出,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13.推土机手摇启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14.推土机使用钢丝绳牵引重物起步时,附近不得有人。
15.向边坡推土,刀片不得超出坡边,并在换好倒档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车。 16.推土机上下坡不得超过35°,横坡行驶不得超过10°。 17.铲运机在新填的土堤上作业时,铲斗离坡边不得小于1m。 18.拖式铲运机上下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
19.多台土方机械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多台自行式铲运机两机间距不得小于20m。
20.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必须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 21.两台以上压路机碾压时,其间距应保持3m以上。
22.自行式平地机,调头和转弯应减速。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把升到最高处,刮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胎外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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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7
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聚苯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6.苯、汽油应缓慢倒人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m。
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8.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9.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10.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11.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m。
12.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13.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14.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15.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6.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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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钳工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AQ3.4.1.28
1.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2.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3.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4.使用活扳手,扳口尺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上操作应使用死扳手,如用活扳手时,要用绳子拴牢,人要系好安全带。
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在同一工作台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 7.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撑牢。
8.拆卸设备部件,应放置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的两侧。
9.在倒链吊起的部件下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垫稳。 10.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清洗零件应用煤油。用过的棉纱、布头、油纸等应收集在金属容器内。
11.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并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2.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
13.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焊牢。圆筒形工作,应固定垫好。 14.滚动台两侧滚轮应保持水平,拼装体中心垂线与滚轮中心夹角不得小于35°,工件转动线速度,不得超过3米/分。
15.在滚动台(转胎)上拼装容器(塔、罐),采用卷扬机牵引,钢丝绳必须沿容器表面由底部引出,并在相反方向设置保险牵引绳,防止容器脱落。
16.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锤头必须平整,无缺棱、裂纹、卷边等缺陷。 17.打锤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掌平锤头部要避开,要用工具指示打锤。
18.风铲风管接头、阀门等应完好,铲头有裂纹禁止使用,操作中及时清理毛刺。铲头前方不准有人。更换铲头,枪口必须朝地,禁止面对风枪口。
19.卷板开展时,拉伸索具必须牢固。开展方向两侧及板上不准站人,松索或切板时严防钢板回弹。
20.使用平板机应站在两侧。钢板过长应用托架或小车托住或用吊车配合。板上不准站人。
21.卷板时应站在卷板机的两侧。钢板滚到尾端,要留是够余量,以免脱落。卷大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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筒体,应用吊具配合,防止回弹。
22.用调直机调直或弯型钢,要安放平稳卡牢,移动型钢时,手应在外侧,顶具必须焊有手柄。
23.使用剪板机剪切钢板,应放置平稳,剪板时,上剪未复位不可送料,手不得伸入压力下方。不准剪切超过规定厚度和压不到的窄钢板。
24.使用刨边机时工件必须卡牢,小车行走轨道不得有障碍物。清除刨屑要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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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2.用克子切断铸铁管,应戴防护眼镜,克子顶部不得有卷边裂纹。
3.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4.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的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5.用卷扬机煨弯,地锚、别(靠)桩要牢固,不得站在钢丝绳内侧。
6.火焰煨弯机的气压表、水压表、减压阀,应灵敏可靠,水封回火器必须保持安全水位。乙炔压力控制在0.5~1.5kg/cm2,氧气压力控制在4~6kg/cm2之间。工作完毕,应断电、断水。
7.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8.管子串动和对口,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兰接合处。 9.翻动工件时,防止滑动及倾倒伤人。
10.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11.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支架。
12.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 13.用风枪、电锤或錾子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14.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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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乙醇进行管道脱脂,场地应通风良好,配戴防护用品,并清除易燃物,设置严禁烟火和有毒物品标示牌。
16.氧气管道安装、吹扫、试压所用的工具、零部件、物料等均不得有油。
17.氨系统管道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充氨。氨瓶应放在室外,充氨时,应戴防毒面具,并配备灭火器和中和液。
18.新旧管线相连时,要弄清旧管线内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并清除干净,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操作。
19.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20.高压、超高压管道试压,应遵守单项安全操作规程。
21.管道吹扫口应固定,与气源之间须装置联络信号。吹扫口、试压排放口严禁对准电线、基坑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22.天然气管道用空气试压后,必须用天然气吹扫,方可投人运行。吹扫口处的天然气,必须及时烧掉。
23.管道吹扫、冲洗时,应缓慢开启阀门,以免管道内物料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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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2.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3.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4.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人工具袋内。 5.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人压板空隙中。
6.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挟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cm。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7.使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8.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9.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cm。 10.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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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油漆涂料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香蕉水等易燃物调配时,应配带好防护用品,不准吸烟。 3.外墙外窗悬空高处作业时,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沾染油漆或烯释剂类的棉纱、破布等物,应集中存放在金属箱内,待不能使用时集中销毁或用碱性溶液洗净以备再用。
5.用钢丝刷、板锉、气动或电动工具清除铁锈或铁鳞时,须戴好防护目镜;在涂刷红丹防锈漆和含铅颜料的油漆时,要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6.刷涂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由于气味较大,有毒性,在刷涂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每隔一小时到室外换气一次。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
7.使用天然漆(即国漆)时,要防止中毒。禁止已沾漆的手触摸身体的其它部位。中毒后要用香樟木块泡开水冲洗患部,也可用韭菜在患部搓揉,或去医院治疗。
8.油漆窗子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以防栏断人落。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建筑脚手架或专用脚手架进行。
9.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0.夜间作业时,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灯具。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照明或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安装。
11.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一般应尽量在露天进行)。作业区周围严禁有火种或明火作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
12.喷涂时如发现喷得不均匀,严禁对着喷嘴察看,可调整出气嘴与出漆嘴之间的距离来解决。一般情况应在施工前用水试喷,无问题后再正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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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如对眼睛有害,则须戴上封闭式眼镜。
14.喷涂硝基漆和其它易挥发易燃性溶剂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或吸烟。 15.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或罐体应设有接地保护装置。
16.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7.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8.大面积喷涂时,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
19.涂刷作业时,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换吸新鲜空气。如仍感不适,应去医院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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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裁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2.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3.安装玻璃所使用的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随安随取。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4.独立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挟住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5.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6.安装窗扇玻璃时,不得在竖直方向的上下两层同时作业,以免玻璃破碎掉落伤人。 7.天窗及高层房屋安装玻璃时,施工点的下面及附近严禁行人通过,以防玻璃及工具掉落伤人。
8.大屏幕玻璃安装应搭设吊架或挑架从上至下逐层安装,抓拿玻璃时应用橡皮吸盘。 9.门窗等安装好的玻璃应平整、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安装完毕应随即将风钩挂好或插上插销,以防风吹窗扇碰碎玻璃掉落伤人。
10.安装完毕,所剩的残余玻璃应及时清扫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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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1) 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2) 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
(3)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4) 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
(5) 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
(6) 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7) 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
(8) 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10) 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11)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12) 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13) 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15) 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6) 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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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18)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21)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2) 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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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外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1) 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2) 施工外用电梯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外用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3) 施工外用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做一次坠落试验,对防坠安全器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坠落制动距离不超过1.2m,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附安全器进行复位。防坠安全器的调整、检修或鉴定均应由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防坠试验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 电梯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5) 作业前应重点作好例行保养并检查。作业前应重点检查:
a.启动前依次检查:接零接地线、电缆线、电缆线导向架、缓冲弹簧应完好无损。地线无松动,电缆完好无损、无障碍,机件无漏电,安全装置、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b.电梯标准节、吊笼(梯笼)整体等结构表面应无变形、锈蚀;标准节连接螺栓无松动及缺少螺栓情况。
c.动力部分工作应平稳无异声,齿轮箱无漏油现象。
d.各部结构应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脱)焊现象,钢丝绳固定和润滑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装配准确,附墙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台(通道口)平整,安全门齐全,两侧边防护严密良好。
e.各部位钢丝绳无断丝、磨损超标现象,夹具、索具紧固齐全符合要求。 f.齿轮、齿条、导轨、导向滚轮及各润滑点保持润滑良好。
g.安全制动器的使用必须在有效期内,超过标志上日期要及时更换(无标志应有记录备案)。电梯制动器调节松紧要适度,过松吊笼载重停车时会产生滑移,过紧会加快制动片磨损。
h.电梯上下运行行程内无障碍物,超高限位灵敏可靠。吊笼四周围护的钢丝网上,不准用板围起来挡风,特别在冬天。采用板挡风,会增加轿厢摇晃,对电梯不利。
(6) 控制器(开关)手柄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机件无漏电现象;电器仪表有效,指示准确;然后空车升降试运行,试验各限位装置、轿厢门、围护门等处电器联锁限位良好可靠;测定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无误、无损、无异常后再运行作业。
(7) 作业中操作技术和安全注意事项:
a.合上地面电源单独的电源开关,关门,合上吊笼内的三相开关,然后揿按欲去方向的按钮,电梯起动(操纵杆式应把操纵杆推向欲去的方向位置并保持在这一位置上)。按钮式开关按“零”号位电梯停车(操纵杆式手一松自动停车),在顶部和底部电梯停靠站时不准有限位撞板来自动停车。
b.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c.电梯在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开,严禁自上而下。当吊笼升离地面1~2m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性能。如发生不正常,及时修复后方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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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轿厢内乘人、装物时,载荷要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乘人不载物时,额定载重每吨不得超过12人;轿厢顶上不得载人或货物(安装除外)。
e.电梯应装有可靠的通讯装置,与指挥联系密切,根据信号操作。开车前必须响铃鸣声示警,在电梯停在高处或在地面未切断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严禁无证开机。
f.电梯在运行中如发现机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装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检修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准擅自检修。如暂时维修不好,在乘人时应设法将人先送出轿厢(通过轿厢顶部天窗出入口爬到脚手架或楼层内)。
g.电梯运行中不准开启轿厢门,乘人不应倚靠轿厢门。
h.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8)吊笼内乘人可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防止偏重,严禁超载运行,严禁人货混载运行,乘人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中的规定。
(9)遇有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拉闸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电梯的电气线路和各种安全装置及架体连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10)上班人多的时间,地面应有专人维持秩序。
(11)对于变速电梯,电梯停靠前,要把开关转到低速档后再停车。
(12)作业后,将轿厢(梯笼)降到底层,各操纵器(开关)转到零位,依次切断电源,锁好电源箱,闭锁轿厢和围护门,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13)填写好台班工作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14)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物料提升机卷扬机部分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并遵守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2) 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或设计计算书要求,并牢固可靠。
(3) 使用前应对吊篮的安全门、钢丝绳、安全停靠、限位保险装置,联络信号进行检查,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4) 缆风绳必须使用直径不小于9.3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缆风绳地锚必须牢固。 (5) 与建筑结构连接的连墙杆应符合说明书或规范要求,连墙杆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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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卷扬机钢丝绳必须有符合要求的过路保护。
(7) 禁止任何人乘吊篮上下。不得超载,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 (8) 各施工层要设牢固可靠的卸料平台及安全门。
(9) 物料提升机发生故障或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 物料提升机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验收内容应做到量化,参与验收人员签名。 (11) 作业司机应在班前作日常检查和作空载试运行。
(12) 物料提升机电器控制部分应有接零保护、欠压保护功能。
(13) 物料提升机必须安装断绳、停靠、超高限位装置,吊篮禁止使用单根钢丝绳。 (14) 物料提升机基础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并据周边情况,采取避雷措施。
(15) 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或下班时吊篮必须放在地面,不允许停在空中,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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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罩),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安装在轴上应保持对正轴心。
(2) 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须冲止裂孔。
(3)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锯齿必须在同一圆周上,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4) 启动后,须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锯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匀速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5)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
(6) 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手臂不得跨越锯片工作。 (7) 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8) 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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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2) 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要按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5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严禁戴手套操作。
(3) 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5c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 刨厚度小于3.0cm、长度小于40cm的木料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厚度在1.5cm、长度在25c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遇节疤,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疤上推料。旧板料必须将铁钉、泥砂等除干净。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吊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刨。
(6) 换刀片必须拉闸断电上锁。禁止运转时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制。
(7)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准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开刀臂不少于10mm。
(8) 做到定人定机操作,工作完毕,切断电源,锁好电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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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1) 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确定。
(2) 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应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3)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4) 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握紧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5) 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和烧红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6) 剪切低合金钢时,应更换高硬度切刀,剪切直径应符合机械铭牌规定。
(7) 切断短料时,靠近刀片的手和刀片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如手握端小于400m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住或夹牢。
(8) 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附近的断头和杂物,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9) 当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有异常响声或切刀歪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维修保养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
(10) 液压传动式切断机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液压油位及电动机旋转方向符合要求。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松开放油阀,排净液压缸体内的空气,方可进行切筋。
(11) 手动液压式切断机使用前,应将放油阀按顺时针方向旋紧,切割完毕后,应立即按逆时针方向旋松。作业中,手应持稳切断机,并戴好绝缘手套。
(12)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用钢刷消除切刀间的杂物,进行整机清洁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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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的安全措施。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
(2) 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电焊导线长度不宜大于30m,当需要加长导线时,应相应增加导线的截面。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
(3) 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4)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5) 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6) 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气温调节。
(7) 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止火花烫伤。
(8) 闪光区应设阻燃的挡板,焊接时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9) 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ºC。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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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2) 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型轴、挡铁轴或可变挡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3) 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4) 应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防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5) 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6) 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亦不得加油或清扫。 (7) 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8) 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9) 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0) 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11) 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 (12) 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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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套丝切管机应安放在稳固的基础上。
(2) 作业前应先空载运转,进行检查、调整,确认运转正常,方可作业。
(3) 应按加工管径选用板牙头和板牙,板牙应按顺序放入,作业时应先用润滑油润滑板牙。
(4) 当工件伸出卡盘端面的长度过长时,后部都应加装辅助托架,并调整好高度。(5) 切断作业时,不得在旋转手柄上加长力臂,切平管端时,不得进刀过快。 (6) 当加工件的管径或椭圆度较大时,应两次进刀。 (7) 作业中应采用刷子清除切屑,不得敲打震落。 (8)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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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冷挤压连接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挤压机的挤压力进行标定: a.新挤压设备使用前; b.旧挤压设备大修后; c.油压表受损或强烈振动后; d.套筒压痕异常且查不出其他原因时; e.挤压设备使用超过一年; f.挤压的接头数超过5000个。
(2) 设备使用前后的拆装过程中,超高压油管两端的接头及压接钳、换向阀的进出油接头,应保持清洁,并应及时用专用方法帽封好。超高压油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250mm,扣压接头处不得扭转,且不得有死弯。
(3) 挤压机液压系统的高压胶管不得荷重拖拉、弯折和受到尖利物体刻划。 (4) 压模、套管与钢筋应相互配套使用,压模上应有相对应的连接钢筋规格标记。 (5) 挤压前准备工作:
a.钢筋端头的锈、泥砂、油污等杂物应清理干净;
b.钢筋与套筒应先进行试套,当钢筋有马蹄、弯折或纵肋尺寸过大时,应预先进行矫正或用砂轮打磨;不同直径钢筋的套筒不得串用;
c.钢筋端部应划出定位标记与检查标记,定位标记与钢筋端头的距离应为套筒长度一半,检查标记与定位标记的距离宜为20mm;
d.检查挤压设备情况,应进行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 (6) 挤压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钢筋挤压连接宜先在地面上挤压一端套筒,在施工作业区插入待接钢筋后再挤压另一端套筒。
b.压接钳就位时,应对准套筒压痕位置的标记,并应与钢筋轴线保持垂直; c.挤压顺序宜从套筒中部开始,并逐渐向端部挤压; d.挤压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挤压力、压接道数或挤压顺序。
(7) 作业后应收拾好成品、套筒和压模,清理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最后装挤压机和挤压钳放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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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泵机安全操作规程
应使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有基坑的应与基坑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2) 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1) 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
b.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c.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否则应采用弯管等办法,增大阻力。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d.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e.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3) 砂石粒径、水泥标号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4)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冷却水供应正常,水箱应储满清水,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
(5) 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6) 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周围。 (7)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泵送前应向料斗加人10L清水和0.3m3的水泥砂浆润滑泵及管道。
(8) 泵送作业中,料斗中的混凝土平面应保持在搅拌轴轴线以上。料斗格网上不得堆满混凝土,应控制供料流量,及时清除超粒径的骨料及异物,不得随意移动格网。
(9) 当进入料斗的混凝土有离析现象时应停泵,待搅拌均匀后再泵送。当骨料分离严重,料斗内灰浆明显不足时,应剔除部分骨料,另加砂浆重新搅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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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泵送混凝土应连续作业;当因供料中断被迫暂停时,停机时间不得超过30min。暂停时间内应每隔5~10min(冬季3~5min)作2~3个冲程反泵—正泵运动,再次投料泵送前应先将料搅拌。当停泵时间超限时,应排空管道。
(11) 垂直向上泵送中断后再次泵送时,应先进行反向推送,使分配阀内混凝土吸回料斗,经搅拌后再正向泵送。
(12) 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13) 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降温后再继续运行。
(14) 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15) 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16) 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17) 应防止管道堵塞。泵送混凝土应搅拌均匀,控制好坍落度;在泵送过程中,不得中途停泵。
(18) 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应及时调整或处理。当出现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反泵运转,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当反泵几次仍不能消除堵塞,应在泵机卸载情况下,拆管排除堵塞。
(19) 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迸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进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20) 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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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 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3) 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杆。
(4) 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 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b.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c.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d.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 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8) 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 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 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11) 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正常转速后进行上料。上料时应及时加水。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的额定容量并应减少物料粘罐现象,加料的次序应为石子—水泥—砂子或砂子—水泥—石子。
(12) 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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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
内扒料、出料。
(13) 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14) 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
(15) 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16) 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17) 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8) 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9) 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20) 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坑底,当需升起时,应用链条或插销扣牢。 (21) 冬季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22) 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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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绝缘胶鞋和戴绝缘手套。
(1) 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
(3) 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4) 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
(5) 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或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
(6) 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
(7) 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 振捣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混凝土粘结在电动机外壳上防碍散热。
(9) 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电源。不得用软管或电缆拖拉电动机。
(10) 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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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
(1) 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 (2) 在一个模板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保持一致,相对面的振动器应错开安装。
(3) 作业前,应对附着式振动器进行检查和试振。试振不得在干硬土或硬质物体上进行。安装在搅拌站料仓上的振动器,应安置橡胶垫。
(4) 安装时,附着式振动器底板安装螺孔的位置应正确,应防止地脚螺栓安装扭斜而使机壳受损。地脚螺栓应紧固,各螺栓的紧固程度应一致。
(5) 附着式振动器使用时,引出电缆线不得拉得过紧,更不得断裂。作业时,应随时观察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或接零装置并确认合格。
(6) 附着式振动器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时,每次振动时间不应超过1min,当混凝土在模内泛浆流动或成水平状即可停振,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状态时再振。
(7) 装置附着式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其面积应与振动器额定振动面积相适应。 (8) 平板式振捣器的电动机与平板应保持紧固,电源线必须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装在手把上。
(9) 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使振波有效地振实混凝土,待表面出浆,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向前移动,移动速度应能保证混凝土振实出浆。在振的振动器,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
(10) 用绳拉平板振捣器时,拉绳应干燥绝缘,移动或转向时,不得用脚踢电动机。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11) 作业后必须做好清洗、保养工作。振捣器要放在干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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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靠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应采用方木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传动机构、工作装置、防护装置等牢固可靠,操作灵活。三角胶带松紧度适当,搅拌叶片和筒壁间隙在3~5mm之间,搅拌轴两端密封良好。
(3) 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正确,方可加料加水,进行搅拌作业。加入的砂子应过筛。
(4) 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5) 作业中,当发生故障不能继续搅拌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筒内灰浆倒出,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6) 作业后,应清除机械内砂浆和积料,用水清洗干净,做好保养工作,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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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式夯实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蛙式夯实机应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混有砖石碎块的杂土。
(2)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除接零或接地外,应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
b.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四芯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线长短应不大于50m。
c.传动皮带松紧度合适,皮带轮与偏心块安装牢固。
d.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3) 作业时夯实机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和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绝缘良好,在电动机的接线穿入手把的入口处,应套绝缘管。当发现有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
(4) 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
(5) 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倒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
(6) 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行进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
(7) 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8) 在较大基坑作业时,不得在斜坡上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
(9) 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
(10) 在建筑物内部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
(11) 多机作业时,其平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12) 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
(13) 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 (14) 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
(15)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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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冲击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坚硬地面作业。
(2)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件连接良好,无松动;
b.内燃冲击夯有足够的润滑油,油门控制器转动灵活; c.电动冲击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电缆线表面绝缘完好。
(1) 振动冲击夯应适用于粘性土、砂及砾石等散状物料的压实,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
(3) 内燃冲击夯起动后,内燃机应怠速运转3~5min,然后逐渐加大油门,待夯机跳动稳定后,方可作业。
(4) 电动冲击夯在接通电源启动后,应检查电动机旋转方向,有错误时应倒换相线。 (5) 作业时应正确掌握夯机,不得倾斜,手把不宜握得过紧,能控制夯机前进速度即可。 (6) 正常作业时,不得使劲往下压手把,影响夯机跳起高度。在较松的填料上作业或上坡时,可将手把稍向下压,并应能增加夯机前进速度。
(7) 在需要增加密实度的地方,可通过手把控制夯机在原地反复夯实。
(8) 根据作业要求,内燃冲击夯应通过调整油门的大小,在一定范围内改变夯机振动频率。
(9) 内燃冲击夯不宜在高速下连续作业。在内燃机高速运转时不得突然停车。 (10) 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线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
(11) 作业中,当冲击夯有异常的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
(12) 当短距离转移时,应先将冲击夯手把稍向上抬起,将运输轮装入冲击夯的挂钩内,再压下手把,使重心后倾,方可推动手把转移冲击夯。
(13) 作业后,应清除夯板上的泥砂和附着物,保持夯机清洁,并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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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落、瓦斯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
(2) 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3) 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品。
(4)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初、次级线接线正确,输入电压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接通电源后,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初、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
(5) 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应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应详细检查接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确认完好齐全、无松动或损坏。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
(6) 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时,应分接在三相电源网络上,使三相负载平衡。多台焊机的接地装置,应分别由接地极处引接,不得串联。
(7)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8) 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 (9) 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10) 在容器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并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
(11) 焊接预热件时,应设挡板隔离预热焊件发出的辐射热。
(12) 高空焊接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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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如通过轨道时,必须从轨道下面穿过。
(14)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15)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16) 长期停电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
(17) 电焊钳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能力。电焊钳握柄必须绝缘良好,握柄与导线连结应牢靠,接触良好,连结处应采用绝缘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员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
(18) 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19) 在负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的升温,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
(20) 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防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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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事故的安全措施。
(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2)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或切割。
(3) 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 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5) 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6) 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7) 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8) 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9) 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氢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0) 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11)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12) 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3) 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4) 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5) 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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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7) 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8)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9)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20)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21) 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22) 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3) 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4) 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5) 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6) 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7) 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8) 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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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靴,戴好绝缘手套。
(2) 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3)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4) 电气线路,必须使用耐气候型的绝缘四芯软线,电门开关应使用按钮开关,并安装在磨石机的手柄上。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地良好。
(5) 水磨石机手柄,必须套绝缘管,线路采用接零保护,接点不得少于两处,并须安设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 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离开地面,再启动电动机。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7) 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8) 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9) 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10) 磨块必须夹紧,并应经常检查夹具,以免磨石飞出伤人。
(11)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12) 电器线路、开关等,必须由电工安装和检修,其他人员不准随意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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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 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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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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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砂轮机应安装在僻静安全的地方,旋转方向禁止对着通道,启动前,应先检查机械各部螺丝、砂轮夹板、砂轮防护罩、砂轮表面有无裂纹破损等,确认完整良好再启动。
(2) 工件的托架必须安装牢固,托架面要平整,托架的位置与砂轮架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夹持砂轮的法兰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夹力适中。对有平衡块的法兰盘,应在装好砂轮后,先进行平衡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
(3) 砂轮要保持干燥,防止受潮而降低强度。
(4) 砂轮轴头紧固螺丝的转向,应与主轴旋转方向相反,以保持紧固。砂轮起动须达到正常转速后,方准进行磨件。
(5) 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打磨工件。
(6) 砂轮不圆、厚度不够或者砂轮露出夹板不足25mm时,均应更换新砂轮。 (7) 磨工件时,不准振动砂轮或打磨露出中易发生振动的工件。 (8) 砂轮只准磨钢、铁等黑色金属,不准磨软质有色金属或非金属。 (9) 砂轮禁装倒顺开关,路途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0) 磨工件时,应使工件缓慢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或冲击,更不准用身体顶着工件在砂轮下面或侧面磨件。
(11) 磨小工件时,不应直接用手持工件打磨,应选用合适的夹具夹稳工件进行操作。 (12) 安装砂轮片时,不准用铁锤进行敲击。如孔大于轴径,应加套筒不得有空隙,轴端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母紧固。根据旋转方向来用正、反旋转螺纹。
(13) 砂轮机转轴发生弯曲后,应立即停用,更换新部件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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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驶前,应检查锁紧装置并将料斗锁牢,不得在行驶时掉斗。
起步时应平衡,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应从一档起步。不得用离合器处于半结合状态来控制车速。
上坡时,当路面不良或坡度较大时,应提前换入低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转弯时应先减速;急转弯时应先换入低档。
翻斗车制动时,应逐渐踩下制动踏板,并应避免紧急制动。
通过泥泞地段或雨后湿地时,应低速缓行,应避免换档、制动、急剧加速,且不得靠近路边或沟旁行驶,并应防侧滑。
翻斗车排成纵队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保持8m的间距,在下雨或冰雪的路面上,应加大间距。
在坑沟边缘卸料时,应设置安全挡块,车辆接近坑边时,应减速行驶,不得剧烈冲撞挡块。
停车时,应选择适合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冬季应采取防止车轮与地面冻结的措施。 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操作人员离机时,应将内燃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作业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清除砂土及混凝土等粘结在料斗和车架上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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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 装载机宜在1~2级土壤的场地作业,不宜在干燥粉尘大以及潮湿黏土地带进行作业。
(2) 作业前应对装载机进行检查,轮胎气压、各液压管接头液压控制阀是否正常,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机油等,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3) 作业时应时刻注意周围人的情况,尤其是在倒车时,更应注意身后有无行人,作业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或机架上坐立。
(4) 在不平的场地上行驶及转弯时,严禁将铲运斗提升到最高位置。
(5) 在坡道上不得进行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行启动。
(6) 夜间工作时,现场照明应齐全完好。
(7) 作业完毕后将装载机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进行清洁,润滑后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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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2) 柴油打桩锤应使用规定配合比的燃油,作业前应将燃油箱注满,并将出油阀门打开。 (3) 作业前,应打开放气螺塞,排出油路中的空气,并应检查和试验燃油泵,从清扫孔中观察喷油情况;发现不正常时,应予调整。
(4) 作业前,应使用起落架将上活塞提起稍高于上汽缸,打开贮油室油塞,按规定加满润滑油。对自动润滑的桩锤,应采用专用油泵向润滑油管路加入润滑油,并应排除管路中的空气。
(5) 对新启用的桩锤,应预先沿上活塞一周浇入0.5L润滑油,并应用油枪对下活塞加注一定量的润滑油。
(6) 应检查所有紧固螺栓,并应重点检查导向板的固定螺栓,不得在松动及缺件情况下作业。
(7) 应检查并确认起落架各工作机构安全可靠,起动钩与上活塞接触线在5~10mm之间。 (8) 提起桩锤脱出砧座后,其下滑长度不宜超过200mm。超过时应调整桩帽绳扣。 (9) 应检查导向板磨损间隙,当间隙超过7mm时,应予更换。
(10) 应检查缓冲胶垫,当砧座和橡胶垫的接触面小于原面积2/3时,或下汽缸法兰与砧座间隙小于7mm时,均应更换橡胶垫。
(11) 对水冷式桩锤,应将水箱内的水加满。冷却水必须使用软水。冬季应加温水。 (12) 桩锤启动前,应使桩锤、桩帽和桩在同一轴线上,不得偏心打桩。
(13) 在桩贯入度较大的软土层起动桩锤时,应先关闭油门冷打,待每击贯入度小于100mm时,再开启油门启动桩锤。
(14) 插桩后,应及时校正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打桩机行走来纠正桩的倾斜度。
(15) 锤击中,上活塞最大起跳高度不得超过出厂说明书规定。目视测定高度宜符合出厂说明书上的目测表或计算公式。当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减少油门,控制落距。
(16) 当上活塞下落而柴油锤未燃爆时,上活塞可发生短时间的起伏,此时起落架不得落下,应防撞击碰块。
(17) 打桩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拉好曲臂上的控制绳;在意外情况下,可使用控制绳紧急停锤。
(18) 当上活塞与起动钩脱离后,应将起落架继续提起,宜使它与上汽缸达到或超过2m的距离。
(19) 作业中,应重点观察上活塞的润滑油是否从油孔中泄出。当下汽缸为自动加油泵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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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时,应经常打开油管头,检查有无油喷出;当无自动加油泵时,应每隔15min向下活塞润滑点注入润滑油。当一根桩打进时间超过15min时,则应在打完后立即加注润滑油。
(20) 作业中,当桩锤冲击能量达到最大能量时,其最后10锤的贯入值不得小于5mm。 (21) 桩帽中的填料不得偏斜,作业中应保证锤击桩帽中心。
(22) 作业中,当水套的水由于蒸发而低于下汽缸吸排气口时,应及时补充,严禁无水作业。
(23) 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
(24) 停机后,应将桩锤放到最低位置,盖上汽缸盖和吸排气孔塞子,关闭燃料阀,将操作杆置于停机位置,起落架升至高于桩锤lm处,锁住安全限位装置。
(25) 长期停用的桩锤,应从桩机上卸下,放掉冷却水、燃油及润滑油,将燃烧室及上、下活塞打击面清洗干净,并应做好防腐措施,盖上保护套,入库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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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锤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和距离应在200m以内。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2) 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的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
(3) 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4) 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0.5MΩ,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5) 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6) 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振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7) 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8) 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9) 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0) 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1) 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2) 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13) 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14) 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在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15) 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16) 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1.0~1.5m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桩尖在地下只有1~2m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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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7) 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2°。 (18) 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入±3m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超过3m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19) 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0) 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21) 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22) 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23) 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开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遮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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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压桩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压桩机安装地点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先期处理,应平整场地,地面应达到35kPa的平均地基承载力。
(2) 安装时,应控制好两个纵向行走机构的安装间距,使底盘平台能正确对位。 (3) 电源在导通时,应检查电源电压并使其保持在额定电压范围内。
(4) 各液压管路连接时,不得将管路强行弯曲。安装过程中,应防止液压油过多流损。 (5) 安装配重前,应对各紧固件进行检查,在紧固件未拧紧前不得进行配重安装。 (6) 安装完毕后,应对整机进行试运转,对吊桩用的起重机,应进行满载试吊。 (7)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传动机构、齿轮箱、防护罩等良好,各部件连接牢固。 (8)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起重机起升、变幅机构正常,吊具、钢丝绳、制动器等良好。 (9) 应检查并确认电缆表面无损伤,保护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源电压正常,旋转方向正确。
(10) 应检查并确认润滑油、液压油的油位符合规定,液压系统无泄漏,液压缸动作灵活。 (11) 冬季应清除机上积雪,工作平台应有防滑措施。
(12) 压桩作业时,应有统一指挥,压桩人员和吊桩人员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 (13) 当压桩机的电动机尚未正常运行前,不得进行压桩。
(14) 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进行接桩或插桩作业中,应确认在压桩开始前吊钩已安全脱离桩体。
(15) 接桩时,上一节应提升350~400mm,此时,不得松开夹持板。
(16) 压桩时,应按桩机技术性能表作业,不得超载运行。操作时动作不应过猛,避免冲击。
(17) 顶升压桩机时,四个顶升缸应二个一组交替动作,每次行程不得超过100mm。当单个顶升缸动作时,行程不得超过50mm。
(18) 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起叠机的起叠臂下,严禁站人。
(19) 压桩过程中,应保持桩的垂直度,如遇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时,不得采用压桩机行走的方法强行纠正,应先将桩拔起,待地下障碍物清除后,重新插桩。
(20) 当桩在压入过程中,夹持机构与桩侧出现打滑时,不得任意提高液压缸压力,强行操作,而应找出打滑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
(21) 当桩的贯入阻力太大,使桩不能压至标高时,不得任意增加配重。应保护液压元件和构件不受损坏。
(22) 当桩顶不能最后压到设计标高时,应将桩顶部分凿去,不得用桩机行走的方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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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强行推断。
(23) 当压桩引起周围土体隆起,影响桩机行走时,应将桩机前进方向隆起的土铲平,不得强行通过。
(24) 压桩机行走时,长、短船与水平坡度不得超过5°。纵向行走时,不得单向操作一个手柄,应二个手柄一起动作。
(25) 压桩机在顶升过程中,船形轨道不应压在已入土的单一桩顶上。
(26) 压桩机上装设的起重机及卷扬机的使用,应执行起重机及卷扬机的有关规定。 (27) 作业完毕,应将短船运行至中间位置,停放在平整地面上,其余液压缸应全部回程缩进,起重机吊钩应升至最上部,并应使各部制动生效,最后应将外露活塞杆擦干净。
(28) 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依次切断各部电源,锁闭门窗,冬季应放尽各部积水。
(29) 转移工地时,应按规定程序拆卸后,用汽车装运。所有油管接头处应加闷头螺栓,不得让尘土进入。液压软管不得强行弯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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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担任强夯作业的主机,应按照强夯等级的要求经过计算选用。用履带式起重机作主机的,应执行履带式起重机的有关规定。
(2) 夯机的作业场地应平整,门架底座与夯机着地部位应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0mm时,应重新垫高。
(3) 强夯机械的门架、横梁、脱钩器等主要结构和部件的材料及制作质量,应经过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 夯机在工作状态时,起重臂仰角应置于70°。
(5) 梯形门架支腿不得前后错位,门架支腿在未支稳垫实前,不得提锤。
(6) 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确认稳固可靠,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7)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8) 当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现象时,应随时清理。但严禁在锤下进行清理。
(9) 当夯坑内有积水或因粘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
(10) 转移夯点时,夯锤应由辅机协助转移,门架随夯机移动前,支腿离地面高度不得超过500mm。
(11) 作业后,应将夯锤下降,放实在地面上。在非作业时严禁将锤悬挂在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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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动凿岩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风动凿岩机的使用条件:风压宜为0.5~0.6MPa,风压不得小于0.4MPa;水压应符合要求;压缩空气应干燥;水应用洁净的软水。
(2) 使用前,应检查风、水管,不得有漏水、漏气现象,并应采用压缩空气吹出风管内的水分和杂物。
(3) 使用前,应向自动注油器注入润滑油,不得无油作业。
(4) 将钎尾插入凿岩机机头,用手顺时针应能够转动钎子,如有卡塞现象,应排除后开钻。
(5) 开钻前,应检查作业面,周围石质应无松动,场地应清理干净,不得遗留瞎炮。 (6) 在深坑、沟槽、井巷、隧道、洞室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和施工要求,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护等安全措施,并应随时检查及严防冒顶塌方。
(7) 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8) 风、水管不得缠绕、打结,并不得受各种车辆辗压。不应用弯折风管的方法停止供气。
(9) 开钻时,应先开风、后开水;停钻后,应先关水、后关风;并应保持水压低于风压,不得让水倒流入凿岩机气缸内部。
(10) 开孔时,应慢速运转,不得用手、脚去挡钎头。应待孔深达10~15mm后再逐渐转入全速运转。退钎时,应慢速徐徐拔出,若岩粉较多,应强力吹孔。
(11) 运转中,当遇卡钎或转速减慢时,应立即减少轴向推力;当钎杆仍不转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
(12) 使用手持式凿岩机垂直向下作业时,体重不得全部压在凿岩机上,应防止钎杆断裂伤人。凿岩机向上方作业时,应保持作业方向并防止钎杆突然折断。并不得长时间全速空转。
(13) 当钻孔深度达2m以上时,应先采用短钎杆钻孔,待钻到1.0~1.3m深度后,再换用长钎杆钻孔。
(14) 在离地3m以上或边坡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在山坡上拖拉风管,当需要拖拉时,应先通知坡下的作业人员撤离。
(15) 在巷道或洞室等通风条件差的作业面,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在缺乏水源或不适合湿式作业的地方作业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16) 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严禁钻孔。
(17) 夜间或洞室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洞室施工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18) 作业后,应关闭水管阀门,卸掉水管,进行空运转,吹净机内残存水滴,再关闭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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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阀门。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 空气压缩机的内燃机和电动机的使用应符合内燃机和电动机的有关规定。 (2) 空气压缩机作业区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应放在通风良好处,距贮气罐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3) 空气压缩机的进排气管较长时,应加以固定,管路不得有急弯;对较长管路应设伸缩变形装置。
(4) 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 作业前重点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燃、润油料均添加充足;
b.各连接部位紧固,各运动机构及各部位阀门开闭灵活; c.各防护装置齐全良好,贮气罐内无存水;
d.电动空气压缩机的电动机及启动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 空气压缩机应在无载状态下启动,启动后低速空运转,检视各仪表指示值符合要求,运转正常后,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7) 输气胶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并通知现场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8) 作业中,贮气罐内压力不得超过铭牌额定压力,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9) 每工作2小时,应将液气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贮气罐内的油水每班应排放1~2次。
(10)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a.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b.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指示值超过规定; c.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d.机械有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11) 运转中,在缺水而使气缸过热停机时,应待气缸自然降温至60℃以下时,方可加水。
(12) 当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转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等来电后重新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
(13) 停机时,应先卸去载荷,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内燃机或电动机的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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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停机后,应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和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方可离岗。
(15) 在潮湿地区及隧道中施工时,对空气压缩机外露摩擦面应定期加注润滑油,对电动机和电气设备应作好防潮保护工作。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发电机,其内燃机部分应执行内燃机的有关规定。
(2) 新装、大修或停用10d以上的发电机,使用前应测量定子和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以及吸收比,定子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上次所测值的30%,励磁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MΩ,吸收比不得小于1.3,并应做好测量记录。
(3) 作业前检查内燃机与发电机传动部分,应连接可靠,输出线路的导线绝缘良好,各仪表齐全、有效。
(4) 启动前应先将励磁变阻器的电阻值放在最大位置上,然后切断供电输出主开关,接合中性点接地开关。有离合器的机组,应先启动内燃机空载运转,待正常后再接合发电机。
(5) 启动后检查发电机在升速中应无异响,滑环及整流子上电刷接触良好,无跳动及冒火花现象。待运转稳定,频率、电压达到额定值后,方可向外供电。载荷应逐步增大,三相应保持平衡。
(6) 发电机开始运转后,即应认为全部电气设备均已带电。
(7) 发电机连续运行的最高和最低允许电压值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其正常运行的电压变动范围应在额定值的±5%以内,功率因数为额定值时,发电机额定容量应不变。
(8) 发电机在额定频率值运行时,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0.5Hz。
(9) 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得超过迟相(滞后)0.95。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可在功率因数为1的条件下运行,必要时可允许短时间在迟相0.95~1的范围内运行。
(10) 发电机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并确认各仪表指示及各运转部分正常,并应随时调整发电机的载荷。定子、转子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
(11) 停机前应先切断各供电分路主开关,逐步减少载荷,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主开关,将励磁变阻器复位到电阻最大值位置,使电压降至最低值,再切断励磁开关和中性点接地开关,最后停止内燃机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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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1) 潜水泵宜先装在坚固的篮筐里再放入水中,亦可在水中将泵的四周设立坚固的防护围网。泵应直立于水中,水深不得小于0.5m,不得在含泥砂的水中使用。
(2)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3) 潜水泵应装设保护接零或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时泵周围30m以内水面,不得有人、畜进入。
(4) 启动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管结扎牢固;
b.放气、放水、注油等螺塞均旋紧; c.叶轮和进水节无杂物; d.电缆绝缘良好。
(5) 接通电源后,应先试运转,并应检查并确认旋转方向正确,在水外运转时间不得超过5min。
(6) 应经常观察水位变化,叶轮中心至水平距离应在0.5~3.0m之间,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电缆不得与井壁、池壁相擦。
(7) 新泵或新换密封圈,在使用50小时后,应旋开放水封口塞,检查水、油的泄漏量。当泄漏量超过5mL时,应进行0.2MPa的气压试验,查出原因,予以排除,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当泄漏量不超过25mL时,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应换上规定的润滑油。
(8) 经过修理的油浸式潜水泵,应先经0.2MPa气压试验,检查各部位无泄漏现象,然后将润滑油加入上、下壳体内。
(9) 当气温降到0℃以下时,在停止运转后,应从水中提出潜水泵擦干后存放室内。 (10) 每周应测定一次电动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其值应无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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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真空吸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真空室内过滤网应完整,集水室通向真空泵的回水管上的旋塞开启应灵活,指示仪表应正确,进出水管应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连接。
(2) 启动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旋转方向与罩壳上箭头指向一致,然后应堵住进水口,检查泵机空载真空度,表值不应小于96kPa。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检查泵组、管道及工作装置的密封情况。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 作业开始即应计时量水,观察机组真空表,并应随时做好记录。 (4) 作业后,应冲洗水箱及滤网的泥砂,并应放尽水箱内存水。 (5) 冬季施工或存放不用时,应把真空泵内的冷却水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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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机、电缆线均正常,保护接地良好,防护装置安全有效,锯片选用符合要求,安装正确。
(2) 启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并确认锯片运转方向正确,升降机构灵活,运转中无异常、异响,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3) 操作人员应双手按紧工件,均匀送料,在推进切割机时,不得用力过猛。操作时不得戴手套。
(4) 切割厚度应按机械出厂铭牌规定进行,不得超厚切割。
(5) 加工件送到与锯片相距300mm处或切割小块料时,应使用专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6) 作业中,当工件发生冲击、跳动及异常音响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7) 严禁在运转中检查、维修各部件。锯台上和构件锯缝中的碎屑应采用专用工具及时清除,不得用手拣拾或抹拭。
(8) 作业后,应清洗机身,擦干锯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电缆线,并存放在干燥、通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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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 推土机在坚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 推土机行驶通过或在其上作业的桥、涵、堤、坝等,应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 (3) 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4) 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5)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部件无松动、连接良好; b.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符合规定; c.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
d.各操纵杆和制动踏板的行程、履带的松紧度或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
(6)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应按照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严禁拖、顶启动。
(7) 启动后应检查各仪表指示值,液压系统应工作有效;当运转正常、水温达到55℃、机油温度达到45℃时,方可全载荷作业。
(8) 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
(9) 采用主离合器传动的推土机接合应平稳,起步不得过猛,不得使离合器处于半接合状态下运转;液力传动的推土机,应先解除变速杆的锁紧状态,踏下减速器踏板,变速杆应在一定档位,然后缓慢释放减速踏板。
(10) 在块石路面行驶时,应将履带张紧。当需要原地旋转或急转弯时,应采用低速档进行。当行走机构夹入块石时,应采用正、反向往复行驶使块石排除。
(11) 在浅水地带行驶或作业时,应查明水深,冷却风扇叶不得接触水面。下水前和出水后,均应对行走装置加注润滑脂。
(12) 推土机上、下坡或超过障碍物时应采用低速档。上坡不得换档,下坡不得空档滑行。横向行驶的坡度不得超过10°。当需要在陡坡上推土时,应先进行填挖,使机身保持平衡,方可作业。
(13) 在上坡途中,当内燃机突然熄灭,应立即放下铲刀,并锁住制动踏板。在分离主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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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器后,方可重新启动内燃机。
(14) 下坡时,当推土机下行速度大于内燃机传动速度时,转向动作的操纵应与平地行走时操纵的方向相反,此时不得使用制动器。
(15) 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方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16) 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应大于2m。 (17) 在推土或松土作业中不得超载,不得作有损于铲刀、推土架、松土器等装置的动作,各项操作应缓慢平稳。无液力变矩器装置的推土机,在作业中有超载趋势时,应稍微提升刀片或变换低速档。
(18) 推树时,树干不得倒向推土机及高空架设物。推屋墙或围墙时,其高度不宜超过2.5m。严禁推带有钢筋或与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等建筑物。
(19) 两台以上推土机在同一地区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在狭窄道路上行驶时,未得前机同意,后机不得超越。
(20) 推土机顶推铲运机作助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助铲位置进行顶推中,应与铲运机保持同一直线行驶; b.铲刀的提升高度应适当,不得触及铲斗的轮胎;
c.助铲时应均匀用力,不得猛推猛撞,应防止将铲斗后轮胎顶离地面或使铲斗吃土过深; d.铲斗满载提升时,应减少推力,待铲斗提离地面后即减速脱离接触;
e.后退时,应先看清后方情况,当需绕过正后方驶来的铲运机倒向助铲位置时,宜从来车的左侧绕行。
(21) 推土机转移行驶时,铲刀距地面宜为400mm,不得用高速档行驶和进行急转弯。不得长距离倒退行驶。
(22) 作业完毕后,应将推土机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落下铲刀,有松土器的,应将松土器爪落下。在坡道上停机时,应将变速杆挂低速档,接合主离合器,锁住制动踏板,并将履带或轮胎楔住。
(23) 停机时,应先降低内燃机转速,变速杆放在空档,锁紧液力传动的变速杆,分开主离合器,踏下制动踏板并锁紧,待水温降到75℃以下,油温度降到90℃以下时,方可熄火。
(24) 推土机长途转移工地时,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途行走转移时,距离不宜超过10km,并在行走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和润滑行走装置。
(25) 在推土机下面检修时,内燃机必须熄火,铲刀应放下或垫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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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 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 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 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5%时,宜适当洒水。 (5) 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的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º。
(6) 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时,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不得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7) 在新建道路上进行碾压时,应从中间向外侧碾压,碾压时,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 (8) 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9) 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10)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11)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档,下坡时不得空档滑行。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档。
(12)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13)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档,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4)作业后,应将压路机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并制动住,不得停放在土路边缘及斜坡上,也不得停放在妨碍交通的地方。
(15)严寒季节停机时,应将滚轮用木板垫离地面。
(16)压路机转移工地距离较远时,应采用汽车或平板拖车装运,不得用其他车辆拖拉牵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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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在雨雪过后或雨雪中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 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4)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 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b.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c.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d.各连接件无松动; e.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 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按正确步骤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8)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9) 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空间。
(10) 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1)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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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2)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3)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4) 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5)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
(16)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9)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20)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21)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人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2) 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内,水温未达到80℃时,不得高速行驶。
(23) 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倒车时应有人监护。
(24)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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