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即使有借条,起诉需满足条件: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请求和事实、法院管辖。起诉程序:提交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法院受理通知,预交费用,交换证据和答辩状,开庭审理。无论有无借条,只要满足条件,可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会判断被告和管辖权,决定是否受理。
法律分析
一、借钱给人家有借条人家不还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借钱给人家有借条人家不还不一定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间借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诉状申请立案
(1)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②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3、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4、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
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不管是否有借条,借款方、出借方只要能够拿出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那么就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受理请求之后,则需要判断纠纷案件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判断自己是否有管辖权等,然后作出是否受理诉讼请求的决定。
结语
无论是否有借条,借款方和出借方只要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材料,就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根据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和自身是否有管辖权等因素,决定是否受理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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