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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