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职工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当协商不一致,发生劳动争议时,申请劳动仲裁。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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