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保存个人档案可以转递到为用人单位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保存。
对于符合规定程序转递的档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
个人档案的功能如下:
1、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
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
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
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
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查询个人档案的方法如下:
1、档案一般都是跟随户口转移,你在哪个单位,档案就会存放在你所在的单位,学生档案一般是由学校保管,已经工作的人的档案除在单位的档案馆外,还有可能由公司寄存在人才市场,无业的人档案也在就业市场;
2、存放在单位或者学校的,这个直接打电话问档案处调取自己的档案就可以了;
3、放在人才市场,则可以打官方电话或进入官方网址进行查询;
4、毕业生中除了继续在学校读书的外,在学校的档案都会发生转移,可能会转到继续深造的其它高校或就业单位、当地人才市场, 未读书或未就业的则会直接转回原籍;
5、如果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查询自己的档案,则可以问问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里应该是最权威的,记得去查询时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件。
综上所述,私营单位、小机构、小公司都没有档案管理的权限,不可以接收入职员工的档案。单位不可以管理档案,也可以考虑把档案存放在其他正规的档案管理机构。比如说单位附近的人才市场或者是自己户口的人才市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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