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案情而定。 监视居住 期间是一种相对较轻的限制人生自由的强制措施,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配合案件机关的 传唤 ,调查等。 恶意不配合的话,可能会导致办案机关直接将你 逮捕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属于 刑事诉讼 期间对 犯罪嫌疑人 的临时强制措施。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确有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责任。在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否则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
《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身份证 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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