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买卖房屋的不是房主,既房子产权所有人,则房子不能进行过户,必须找到房主,并且和房主商量一起办理过户,才算真的转移房屋产权。如果实在找不到房屋主人,也不能轻易的相信别人去办过户,应该向法院诉讼,要求房主履行义务,一起办理过户。另外,双方必须签订合同,经房地局认定的相关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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