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知其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一方向对方主张权益、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法律分析
劳动争仪仲裁申请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案件的时效规定及适用范围
劳动仲裁案件的时效规定是指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当在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若逾期未申请,劳动者将失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例外规定,例如因劳动争议一方长期不在国内等情况,时效期限可以相应延长。此外,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具体适用范围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应及时了解当地的时效规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时,仲裁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劳动仲裁案件的时效规定是指在劳动纠纷发生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具体时效规定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劳动者应及时了解当地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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