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员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是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一、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一般是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二、离职后个人怎么续交医保?
1、参保职工离职且原单位办理参保单位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即停保手续)后,可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到成都任一社保经办机构或已经开通社保业务的街道办,办理个人续保业务,如需办理银行代扣业务还需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账户。
2、参保人员也可登陆成都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的个人网上经办系统,点击个人经办用户注册,完成用户注册后,使用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体网上经办系统办理日常业务。
3、找社保代缴机构代缴社保。代缴社保不但可以续交医保,其余的四个险种包括:养老、生育、失业、工伤都可以代缴,保证社保不断缴。代缴社保与单位缴纳社保性质一样,都可以达到买车、买房等与社保挂钩的政策要求。
一般来说,参保人员在每年的1月10日前就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初次参保的人员在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并且,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女满25年,男满30年,才能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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