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可起诉要求偿还借款。应提供真实证据,如债务单、收据和协议。如果对方拖延还款,可签订还款协议并约定强制执行。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债。
法律分析
1.欠钱不还可以及时起诉,要求偿还借款。
2.欠钱不还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积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收集和保留具体真实的证据,如债务单、贷款收据、还款协议等。
行动建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拓展延伸
债务纠纷中的起诉费用责任分担
在债务纠纷中,涉及到起诉费用的责任分担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起诉费用由起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起诉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起诉费用的责任分担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当事人行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债务人故意拖欠或恶意逃避债务,法院可能会判决债务人承担起诉费用。而如果债务纠纷涉及到双方互有过错,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双方分担起诉费用。因此,在债务纠纷中,当事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在面对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及时起诉并要求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应积极收集和保留具体真实的证据,签订还款协议并约定具体方式和期限。如果对方拖延还款,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债务纠纷中,起诉费用的责任分担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和专业律师的建议,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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