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有一方盖章的处理方法:由于一方未随身携带印章,合同订立时无法盖章,一方在合同上盖章后,将合同交给另一方带回单位盖章,另一方返回单位后未盖章,或另一方加盖印章,另一方后来后悔拒绝在合同上盖章。鉴于上述情况,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否则,合同就不成立了。合同不成立的,如果盖章的一方信任合同,造成经济损失,那么盖章的一方可以起诉人民法院,要求未盖章的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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