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公证书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未婚证明书或单身证明;
3、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须提供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书》,或《离婚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办理丧偶公证的,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书,或配偶尸体火化证明书,或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7、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须提供双方结婚的合影照片3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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