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的意思是,在一年之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且符合缓刑执行规定的一年之后不用继续服刑,如果自判决生效日起一年之内累犯或者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缓刑服刑规定的要履行完一年的有期徒刑。
一、限制减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于被处以死刑缓刑的罪犯、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等等有暴力性犯罪的并且正处于死刑缓刑的,法院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的大小和结果的严重性来做出限制减刑的决定。
(二)限制减刑也就是对罪犯实际刑期或者最少的服刑时间的规定,例如在被判决缓刑的,缓刑期满后被判为无期徒刑的,则其最少的服刑时间不能低于二十五年;如果在缓刑期满后被判为有期徒刑的,则其最少的服刑时间不能低于二十年。换句话来说,被限制减刑的罪犯最少也要服二十年的刑。
(三)如果罪犯对限制减刑的决定由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罪犯的亲属在经过罪犯的同意之后也可以提出上诉;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之后认为罪犯原来判的死刑缓刑没有问题,觉得不应该限制减刑,则应当撤销限制减刑。
(四)对于处以死刑缓期执行,单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觉得原判决没有问题的,则不能改判,如果认为确实是要限制减刑的,则应当在二审的判决生效之后重新审判。
限制减刑主要适用于那些被判处了死刑缓刑的罪犯,在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有必要限制减刑的。被判限制减刑的罪犯最少的服刑期是二十年,如果对于限制减刑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二、为什么缓刑比实刑痛苦
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拘役缓刑考验期长于原判实刑期(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且在一年之内,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长于原判实刑期且在五年之内。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在缓刑考验期内只有依法接受监管,等到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实刑就不会再执行。缓刑期再长也比短判实刑要好,缓刑只在社会上服刑,而实刑将会到监所服刑。所以缓刑不一定比实刑痛苦。
三、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是什么意思
2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是指罪犯有期徒刑的刑期为2年,但是有3年的考察期,即缓刑期。如果在考察期内,罪犯没有出现犯罪行为或者被发现有新罪,在缓刑期满时,不再执行原判,即有期徒刑2年,并公开宣布。如果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考验期内继续犯罪,或在宣告不再执行原判的判决前,发现有其他尚未判决的犯罪行为的,应立即撤销对其缓刑的判决,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一起作出判决,执行刑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