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缓刑对户籍并没有太大的影响,犯罪分子的户籍仍然在原户籍地,户籍不会有改变。如果缓刑是在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应予以配合。
一、服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判刑3年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意思。缓刑4年:对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处罚结果4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4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3年。如果在4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二、缓刑的概念是指什么
缓刑的概念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应当先宣布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死刑缓期,全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布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察后效。两者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不予拘留,而是由公安机关调查,其单位或基层组织配合;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被拘留,并进行劳动改造;
3、测试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根据判刑和刑期确定;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两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分别为:原刑罚不再执行,或者缓刑撤销,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者监狱执行原刑罚。缓期执行死刑的后果是:缓刑期届满时,可以根据犯罪人的表现减刑,也可以执行死刑。
三、管制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所判处的管制刑和缓刑的区别包括: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解除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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