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法院有一般和特殊地域管辖权,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涉外合同和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一个国家的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不动产和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应由相应地区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一般地域管辖:只要被告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中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于人民管辖原则的体现。
(二)特殊地域管辖:中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
(三)协议管辖:指一些涉外民事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一个国家的一个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此外,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66条
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