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基本内容,具体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的自然情况。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名称、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如果属单位、法人,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代理律师应当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2、具体诉讼请求。主要是结合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的物质损失范围和大小来提出具体的诉讼要求。书写诉讼请求时,要条理清楚,有法有据,不可随心所欲;
3、基本事实和理由。在这一部分里,书写人要详细写明造成自己物质损失的原因,即详细的犯罪行为及其侵害过程与物质损失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对关键性的事实和情节,不得吝惜笔墨或者干脆略去。本部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状的核心;
4、送至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体时间;
5、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也是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时应重笔描绘的地方。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的移植,原告人负有充分的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的表现,即是在诉状中写明有关证据情况,包括证据名称、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6、附项。主要是交待该诉状副本的份数。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由怎么写
(一)、首部。
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起诉书或民事起诉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原告与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
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
(1)原告,多人需依次写。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
(2)后写被告,有几个则依次写几个。
(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则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三)、结尾。
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四)、附项。
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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