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未交增值税的贷方表示,本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金额,而借方则表示,企业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和本月上交上期应交的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一般是由应交增值税的贷方结转而来的,一般为贷方余额,表示的是本期应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出现借方余额的情况比较少,一般若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多交了增值税,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在增加购票额时,预缴增值税时多交的。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第380项 未交增值税的贷方表示,本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金额,而借方则表示,企业本月多交的增值税和本月上交上期应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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