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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下班路上遭遇车祸,单位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2022-12-13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本文讲述了职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时,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的权利。如果职工本身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而单位不再赔付。但如果职工本身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但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法律分析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受伤,单位是否有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况,如果受伤者是机动车驾驶人,则机动车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伤者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则机动车单位只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过错导致的,则机动车单位可以适当减轻赔偿责任。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受伤后,单位是否需要赔偿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结语

在遭遇交通事故时,职工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获得交通事故赔付,而不再享有其他赔付。但如果职工本身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不过,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因此,职工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应当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确定自身责任,以便获得合理的赔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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