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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如何规定?

2020-06-11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律师分析:

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建设质量安全标准,满足农民生活生产的需要,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貌。

【法律依据】: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明确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管程序,落实监管人员及工作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民政、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防震减灾等部门,依法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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