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给续签,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一、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女性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合同到期也应该延期,否则就是违法,就要进行赔偿。公司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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