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显示出轨方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照片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但注意取得方式要有合法性,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拍摄,可能侵害他人隐私,其取得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如果要想让出轨方与第三者往来的短信、邮件、聊天记录被法院采信,要保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否则很难被法院采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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