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如何?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如何?司法实践中出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但是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如何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区分,具体的说,夫妻双方自愿申请具有法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有效,可以作为辅助证据采用,详细分析如下:
(一)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结果有效。夫妻双方私下去做亲子鉴定是允许的,法律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面鉴定,作为证据提到法庭后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并推翻。
(二)夫妻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认定。
(三)单方委托民间机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法院一般认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个人私自到民间机构做鉴定,其亲子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司法程序确实需要做亲子鉴定,也应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机构去鉴定。
二、怎样申请亲子鉴定?了解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后,最需要关注的是怎样申请亲子鉴定?申请亲子鉴定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一是满足亲子鉴定的条件,二是向有关资质的机构提出申请,三是符合法定的鉴定程序。
(一)满足亲子鉴定的条件:
1、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2、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
3、因婴儿抱错怀疑非自己亲生而拒绝从医院抱领的,医院或者父母方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
4、拐卖妇女、儿童罪,当公安干警解救出被拐卖的儿童之时,不能确定生父母而需要亲子鉴定的。
(二)申请亲子鉴定的程序:
1、依申请启动鉴定程序。亲子鉴定程序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人身利益,一般采取当事人主动申请的原则。在处理家庭纠纷案件时,审判机关即使怀疑“父子”关系,也不能依职权主动委托有关部门作亲子鉴定,只有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作亲子鉴定,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动这一程序。
2、由司法机关指定机构鉴定。一般可以由以下机构鉴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北京市血液中心等通常接受公检法鉴定、公证的单位进行鉴定。
3、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出生证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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