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技术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提示要约方为要约人。技术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利于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合同及合同当事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技术合同成立条件:
1、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生效;
2、按照国冢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成立;
3、法人之间订立技术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4、公民个人订立技术合同,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
5、由第三人作保证人的技术合同,由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一、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就是否生效
符合招租要约的要求是否生效要看是否符合要约的生效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招租合同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约内容明确具体且受要约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有哪些基本要件
要约的基本要件有:1、要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的内容要具体确定;3、要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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