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两年的确定及其与缓刑的区别。根据刑法规定,死缓期满后,罪犯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具体取决于其是否故意犯罪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相比之下,缓刑适用于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关押,而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并进行强迫劳动改造。
法律分析
一、对死刑缓期执行两年如何确定
1、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与缓刑区别在哪
1、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2、执行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强迫劳动改造。
结语
死刑缓期执行的确定方式为: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罪犯没有故意犯罪,则二年后减为无期徒刑;若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二年后减为十五至二十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但非立即执行的罪犯。与缓刑相比,死缓适用对象不同且执行方式不同。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死缓适用于被判处死刑但非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需关押并进行强迫劳动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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