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有: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
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4、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
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综上所述,非诉讼解决方式具体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与行政裁决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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