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合同被判无效,则担保人不需承担责任。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也无效,因此担保人也无需承担责任。非合同当事人无需承担责任,责任应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当借款合同被判无效时,担保人无需承担责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附属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则附属合同也自然无效。因此,若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既然无效,担保人就无需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关于由于合同无效而产生的责任,应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而非由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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