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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是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2023-04-08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法律主观:

一、 乙肝禁止结婚吗

乙肝并不是遗传病,也没有禁止结婚。医学上认为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但是我国民法典已经将医学疾病禁止结婚的法条去除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只有此情况才禁止结婚,而乙肝患者是可以结婚的。
二、 乙肝患者结婚需要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患有一些重大的医学疾病的,需要结婚的要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 结婚登记 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如果患有一些重大医学疾病的人要结婚,应该提前告知另一半。
三、 婚姻无效还需要办 离婚登记 吗

婚姻无效与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
综上所述,乙肝患者是可以进行结婚的,我国只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是,患有一些重大的医学疾病的,需要结婚的要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隐瞒者婚姻是可撤销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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