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在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我公司全称)
乙方: (付款人全称)
丙方: (代付款人全称)
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丙方代为支付乙方所欠甲方款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付款协议:
一、丙方代替乙方支付购车款,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车辆型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
二、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后,即视为乙方对甲方履行完毕相应金额(具体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丙方代为支付的款项为准)的付款义务,甲方将根据实际收款情况,向乙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
三、因丙方代为付款而导致乙丙双方可能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发票关系,由乙丙双方另行约定,甲方无须向丙方偿还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款项,亦无须向丙方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因丙方代为付款而导致甲丙双方可能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发票关系,甲方有权追究丙方法律责任。
四、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五、本协议由甲方留档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