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诚信、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下列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按规定享有 建筑面积住宅区房屋一套,(实际面积以甲方认购条件的规定为准)认购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约定转让费为 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当天,乙方将转让费和甲方已支付给房地产开发商的认购金元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三条:购房余款以及因购买房屋所产生的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车库、车位,底下车位的认购权归乙方。
第四条:房屋的具体位置及楼层按照确定。
第五条:按照规定,购房合同户主填表写甲方姓名。
共同所有人为乙方指定人。
如果能够按照更名方式实现产权转移的,双方同意按照更名方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注:产权转移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不能够按照转移的,甲方以馈赠方式赠与乙方。
更名方式实现产权相关规定的办法,共计(人民币) 元。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一次性享有房屋认购权转让费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费时开具收条,移交单位有关房屋认购权的一切原始单据及房屋规划,设计图等资料,由乙方开具收条。
2.按照开发商和间内缴纳购房款,相关费用和办理相关的房屋认购手续。
3.协助乙方办理购房款手续,但实际购房人为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房屋的过户或更名事宜。
4.不再分享乙方因房屋价格变动所得收益。
5.甲方如有违约情况发生,应按照房款(含转让费)的双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
6.甲方已收后,不能转让甲方名下该房给其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7.甲方名下的该期房具体位置及楼层一经确定,甲方不能擅自更换。
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交清各种费用,办完相关手续后获得约定房屋的认购权,并根据甲方在校资格及对应的选房规定选择房屋的位置、面积及楼层。
2.承担因房屋过户或更名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如有违约情况发生,应按照房款(含转让费)的双倍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4.乙方在付完转让费后不能继续履行协议,不能继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量缴纳购房款,相关费用和办理相关的房屋认购手续的,视乙方违约。
第八条:其它事项
1.若按政策和法律规定房屋不能通过更名方式完成产权转移,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产权归乙方所有。
2.在履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协议秘密,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麻烦。
3.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乙双方都有及时提醒对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得到了甲方合法继承人的认同。
双方按本合同之规定履行,所履行的权利、义务完成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5.因不可抗力、战争、非甲乙双方原因等因素造成协议标的房屋的损毁,本协议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承当责任。
6.其它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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