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奖励服务期协议书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者):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分期支付签约奖金,基于该奖励乙方同意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期限(以下简称“必须服务期”);
二、乙方在必须服务期内,若劳动合同期满,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必须服务期满;
三、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改变必须服务期限;
三、必须服务期起算日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乙方在必须服务期内无论何种原因离职,按以下计算方法返还甲方签约奖励:
签约奖金总额*协议未满服务月数
返还金额= -------------------------------------------
服务年限*12
注:服务每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不计当月服务时间;
四、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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