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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2021-11-18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同时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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