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很难被释放,需要经过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负责逮捕程序,检察机关负责审查批捕。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期限不超过二个月。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经审查起诉后,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宣判期限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只能等待刑事法庭审理,最终服刑完毕后方可释放。
法律分析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了还会放出来吗?
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履行逮捕程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则会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审判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罚。
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样人可以先出来,同时由办案单位将结果报检察院。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检察院批捕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可以说,被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只能等待刑事法庭开庭审理了,在此期间,一般是没有任何可以被释放出来的机会了。当然了,经过批捕,审判,服刑等这几个阶段之后,最终对嫌疑人在服刑完毕之后当然就会被放出来。人身自由被限制这就是犯罪要付出的最基本的代价,所以做什么事情也不要失去底线。
结语
被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很难再被释放。检察院会对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逮捕决定。逮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而检察院则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一般无法获得释放的机会。最终,经过审判和服刑等阶段,犯罪嫌疑人在服刑完毕后方可获得自由。犯罪行为必然会付出代价,因此我们应该始终遵守底线,不做违法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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