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四要素:
1.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2.主体是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4.侵犯的对象是公文,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
一、新刑法对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判刑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根本不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括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情况下而模仿其特征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伪造或制作,又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买卖,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转让,包括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买卖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
二、怎么样才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以下要件会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三、伪造公章罪的构成标准
伪造公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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