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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期限是多少?

2020-01-03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公安机关立案期限问题:公安机关立案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法律并未强行规定。

一、寻衅滋事多长时间开庭

刑事诉讼活动中主要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案件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终结后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然后由法院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案件具有法定情节还可以申请延长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所以一个形式案件从立案开始,多久能够开庭审理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分析。

二、报案流程是什么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再进行笔录制作;

2、派出所立案侦查;

3、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要在七日内决定立案与否,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对于群众报案公安机关要当场进行登记,接受报案材料,出具接报案回执。然后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报案人。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公安局立案了会立马抓人吗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但是,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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