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欠缺生效要件而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欺诈、胁迫或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另外,如果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同样可以撤销合同。一旦合同被撤销或确定无效,行为人需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赔偿对方的损失。
法律分析
被骗签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该合同是有效;被撤销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欺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骗签的合同可被撤销,撤销后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欺诈方应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同时赔偿对方损失。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不公平等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合同当事人或受欺诈方应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消灭。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申请撤销合同的一方的请求来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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