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包括:专利产品售出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或使用相同产品或方法的继续制造或使用;外国运输工具为自身需要而使用有关专利;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专利。
法律分析
《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如下: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拓展延伸
专利保护范围之外的合法行为有哪些?
专利保护范围之外的合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个人或企业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使用专利技术进行个人研究、评估、分析或测试,而不进行商业性生产或销售。其次,合法的私人或非商业性使用,例如个人使用专利产品或方法进行个人娱乐或教育目的。此外,合法的实验目的使用也不被视为专利侵权,例如用于科学研究、试验或教育目的。还有一种情况是合法的制备专利产品的步骤,但是用于自己的非商业性目的。最后,还有一些法定的特例,例如紧急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而使用专利技术。总之,以上所述的行为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结语
在《专利法》第七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不视为专利侵权的行为。这些包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专利产品的使用、销售和进口,对于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或使用的产品继续制造或使用,以及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专利技术等。此外,合法的个人研究、私人或非商业性使用以及紧急情况下为公共利益而使用专利技术也不构成专利侵权。综上所述,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以上行为均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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