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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案件立案规定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非法拘禁罪立案追诉条件包括: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3次以上拘禁或一次拘禁3人以上、伴有暴力侮辱行为、导致伤残、死亡或精神失常、为索债非法拘禁、司法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无辜人。

法律分析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当立案追诉。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拓展延伸

拘禁罪案件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

拘禁罪案件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拘禁罪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确定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的规定。定罪标准是指判断被告人是否构成拘禁罪的法律要件,包括对行为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要求。量刑准则是指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犯罪分子进行量刑的依据和原则。拘禁罪案件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的确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结语

非法拘禁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判例,对于非法拘禁罪案件的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已经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将依法立案追诉,特别是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情况,将更加重视。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的确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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