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以平价或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国际贫困标准
国际贫困有三个收入标准,即1.9美元/天(极低标准)、3.2美元/天(中标准)、5.5美元/天(高标准)。贫困率是每天收入(或支出)标准以下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收入标准是国际元,即国际元(美元)相当各国货币购买力平价(以2011年测量结果,按购买力平价变化调整)。按2011年测量的购买力平价,1美元相当3.506人民币,1.9美元/天的贫困标准相当2431元人民币/年。
二、企业减资需要交税吗
企业减资是否缴税,需要分情形:第一、减资后股东得到的相当于原出资部分时,股东不纳税;第二、减资后股东得到的超出原出资部分,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企业股东和个人股东有不同的税务处理;第三、被投资人如果以非货币资产作为减资对价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其中,个人股东税务处理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个人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减资取得的资产,超出原出资额的部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原出资额部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股东税务处理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企业股东对被投资企业减资取得的资产,原出资额部分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超出原出资额的部分中,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部分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确认收入,其余部分按“股权转让所得”确认收入。
三、债权人能否阻止重大股权变更
债权人一般不阻止重大股权变更。但如下情况除外:
1、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股权的;
2、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股权的;
3、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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