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赔偿不能一次性付清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三条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方法。
第十四条 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补发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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