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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税收金额怎么算

2020-10-22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律师分析:

一、税前扣除体现了税制改革策略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二、税前扣除的基本要求: 真实、合法;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期间费用按税法归类 税法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一)原则上遵照税法规定的扣除范围和标准进行抵扣,避免进行纳税调整,增加企业税负。 (二)区分不同费用项目的核算范围,使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标准得以充分抵扣,并用好、用足、用活。 (三)搞好费用的合理转化,将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通过纳税筹划,转化为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加大扣除项目金额,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第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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