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因为拍卖机构虚高所谓古董价格,属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最终目的是骗取被害人的身份证明费,这是一种典型的诈骗行为。拍卖机构虚报“古董”价格,诱骗藏宝人到所谓的附属“鉴定机构”鉴定,以高额鉴定费骗取被害人的行为涉嫌刑事欺诈,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文物贸易行业乱象丛生,以上述方式进行的欺诈行为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给一些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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