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租金锁门不违法,但若合同未解除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若其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应当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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