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一、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东退房
房东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时,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租客又不愿协商解除合同的,房东是不可以强行解除租赁合同的。即使房东强行提前解除合同的,如将租客的东西搬出来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未经房主同意可以租房吗?
未经房主同意通常不可以合租。如果租赁合同约定不允许租客转租或合租的,那么租客自然不能与他人合租,否则构成违约或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租客在未经房东同意擅自与他人合租,事实上亦构成违约,房东可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了,如果擅自与他人合租的行为,事后得到房东的默认或者明示许可,那么可认房东同意租客与他人合租的行为。
三、租户不按时交租金怎么办
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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