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嫖娼事实存在的,都是有可能会被警方发现的,没有转账记录作为证据,但是民警的抓获记录,也就是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