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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有没有死刑?

2023-03-13 来源:二三四教育网

一、我国集资诈骗罪还有死刑吗

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情节加重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十二、删去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二、集资诈骗的特征

第一,诈骗手段具有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12月16日《关于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曾规定,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虚构集资用途”一般表现为行为人虚构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企业或者企业发展计划,而且是对投资者具有诱惑力的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所谓项目。“以虚假的证明文件”一般表现为行为人往往以所谓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资信证明等欺骗投资者,“以高回报率为诱饵”,往往表现为行为人许诺的利益往往远远高于国家限定的利息标准。

第二,行为方式具有特殊性。集资诈骗罪在行为方式上必须以“非法集资”的形式出现。根据《解释》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吸引公众投资入股或者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社会筹集款项,具有明显的融资性。

第三,被骗对象的公众性和广泛性。集资诈骗行为人为非法占有尽可能多的资金,一般事前不会设定具体的、不变的欺骗对象,而是采用大张旗鼓、较大规模、甚至是通过新闻媒体大造舆论的方式,将其虚构的事实向社会广为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者单位受骗。因此,集资行为面对社会公众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征。如果行为人仅指向具体的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以集资为名诈骗特定范围的人员,例如熟人的,一般也不宜以集资诈骗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合同诈骗罪或者诈骗罪定罪。

三、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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