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没有规定住院天数。住院天数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以90天为一个结算期,90天结算时不需重新办理出、入院手续。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单据和有关发票等。
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患者病情是否治愈,或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才能决定是否出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医保病人出院。由此可见,医保患者住院的天数限制是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果在住院过程中遭遇类似问题,可以依法向医保部门投诉。根据参保人群的不同,我国医保可以划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农村新农合医保,而这三类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不尽相同,普通病种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也不一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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